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怎么申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来说往往都是冲动造成的结果,基本上都是因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淡薄还有心理不成熟的问题造成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有相关的减轻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也是可以封存的。那么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怎么申请呢?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怎么申请负有封存职责的相应办案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启动封存程序,无需未成年人申请封存。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第五百零三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第五百零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不予公开,并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第五百零五条 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人民检察院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记录,并不得提供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需要查询犯罪记录的,应当向封存犯罪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根据该规定,对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生效判决书后,应当及时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公安机关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2、在全国公安信息网上录入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也应当封存,由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法院送达的生效判决办理,不需要申请。对于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怎么申请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解释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是我们国家相关部门的义务,我们是不需要进行申请的,所以说遇到了这个问题我们不用担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国家也是有着相关的量刑标准的。



·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为配合法官审判。 统...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大概来讲,刑事拘留是一种相关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后续侦查的顺利进行,然后对犯罪份子暂时关押起来,然后进行下一步的侦查收集证据的行为。而行政拘留是指将违法人员进行拘留惩罚,情节较为严重。所以相比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更加长久,且控制性更强,因为多多发生于刑事更严重的案件处理和执行当中。从细处看,他们的法律性质就很不同:刑事拘留更多是为了案件的顺利执行进行的一种不具有惩罚意义的拘留,对...


·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团伙犯罪经常会窝藏赃款赃物,被抓捕后互相包庇罪行。或者在一些国企事业单位要职人员贪污受贿窝藏国家财务,在被侦破时包庇他人罪行,情节严重。那么,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一)窝藏、包庇的犯罪主体问题 窝藏、包庇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包...


·故意伤害罪庭审流程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罪其实算是一种情节恶劣的犯罪了,不仅会导致对方受伤,自己还有坐牢的可能性,实在是得不偿失的行为。那么故意伤害罪庭审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一般就是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故意伤害罪庭审流程是怎样的(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


·银川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就可以作为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但是实践中,针对此罪往往处罚的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并且,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聚众斗殴的具体量刑处罚不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银川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银川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聚...


·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诈骗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整个犯罪过程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受害者跟犯罪嫌疑人甚至都是在非常愉悦的气氛下达成的交易跟合作,而且大多数的诈骗罪的案件其实都是因为受害者个人的防范意识实在太差了。在四川省目前公安机关就破获了一起较大的诈骗案件。所以我们就顺便来了解一下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


·怎样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
    一、怎样判定强奸罪是否成立强奸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2)强奸罪的客体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强奸的;(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