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 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在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其实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到了规定的时间之后,要么就是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要么就是变更取保候审措施。那在解除的情况下,一般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取保候审要多久才解除,要根据案情,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怎么解除取保候审的解除大概有三种情形,一是因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二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三是因届满而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应当由原决定的司法机关作出,通知公安机关执行。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司法机关只作决定不管解除,主要表现为:案件由一程序进入到另一程序,受案机关对原取保候审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往往不通知原决定机关予以解除;有的原决定机关接到受理机关的通知后,不办理解除手续;也有取保候审届满后,决定机关既不办理解除手续,也不变更强制措施,听之任之,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办案机关怠于执行,执法不严;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够合理、不太科学的问题,导致司法机关执行不方便。两高、两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在侦查或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受案机关得在7日内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继续取保候审的得重新决定。第23条又规定,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或变更保证方式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因为取保候审最长的期限为12个月,因此一般最长在12个月之后就需要解除取保措施。当然,现实中,司法机关确定的取保期限不同,自然还是要以实际确定的取保期限为限来解除取保候审。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嫌疑人取保候审后还判刑吗
    嫌疑人取保候审后还判刑吗总会有人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获得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判刑?这属于刑事诉讼当中的内容,取保候审是其中的强制措施,需要当事人申请才能获得批准。那么在获得了取保候审后还会被判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嫌疑人取保候审后还判刑吗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涉嫌故意伤害能取保候审吗
    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那么要求此时造成的损害至少是轻伤以上的。通常,这个时候行为人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那此时涉嫌故意伤害能取保候审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嫌故意伤害能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涉嫌贩毒可以取保候审吗
    贩毒案件尚在侦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家属或委托的律师是否能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涉嫌贩毒可以取保候审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


·经济案能否进行取保候审
    经济案能否进行取保候审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案件也出现的越来越多。如果经济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想要办理取保候审,是否被允许呢?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怎样的?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相关内容。 一、经济案能否进行取保候审 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经济案中犯罪嫌疑人也是能进行取保候审的。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取保...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


·保证人与保证金能否并用?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的该项规定,很显然是指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里“或者”的意思即 是指两种担保方式只能择其一种,不能同时并用,虽然《刑事诉讼法》有如此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出现有的办案机关要求申请人同时...

·申请了取保候审要不要开庭
    申请了取保候审要不要开庭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开庭。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几种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几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