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被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是: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二、批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4、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综上所述,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流程需要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对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才能申请。对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还应当缴纳保证金,并且能够随传随到,对自由行动都是具有一定限制的。



·解除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在实际的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或者当事人自身的要求等等,有时会出现取保候审的情况。但是取保候审的情况也是需要各类条件满足才能够申请的。并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也有所限制。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每个具体案件的期限,则要根据案情的需要,或更短期限即可办结,但最长不得...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一、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能否结案还是得看证据标准。如果真的是没有犯罪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必须终结刑事程序的。其实这种情况也和取保候审没有多大的关系。在这里,只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取保候审最多是可以实施三次的,而且每次的最大限度是可以有一年的时间。至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会不会因为证据标准或者是没有查到有犯罪行为一事而结案,那个不好说...


·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一、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1、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同时退还。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


·公安机关不批捕取保候审的理由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不批捕取保候审的理由是什么?公安机关不批捕取保候审的理由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因无法拘留而逃跑影响侦察进度。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二、相关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一)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可以申请的,因为不论是对于任何的一种犯罪嫌疑人,他进行判罪量刑之后,是需要到相关的机关来进行一个执行的,比如说有期徒刑的话,是需要到监狱服刑,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自己身体发生重大疾病是可以申请的。二、申请取保候审后的程序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


·打架拘留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打架拘留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