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01 . 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2 . 单纯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未提起离婚请求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

夫妻分居期间,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但并未同时要求离婚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该请求。

03 . 对于婚内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结合支付方分居期间的每月收入按照20%-30%的比例予以确定每月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04 . 婚内分居期间抚养费未分割按月计算,请求一个确定具体数额的,由法院予以酌情确定具体数额。

原告在请求婚内分居期间抚养费时,不是按照每月数额×分居月份的方式请求补付抚养费,而是以一个确定的数额要求补付的,由法院酌情确定最终补偿数额。

05 . 夫妻婚内分居,一方未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要求补付分居期间抚养费的,可同时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成年子女因父母婚内分居,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而起诉请求分居期间抚养费,同时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是否支持及相应数额。

06 . 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付过子女保姆费或为子女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药费等,可视为已经履行相应抚养义务,不再支付婚内抚养费。

夫妻婚内分居因而引发婚内抚养费纠纷的,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可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相应抚养义务进行抗辩,如支付保姆费、医药费,定期照顾、探视子女等。

07 . 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为家庭生活偿还房屋、车辆贷款等的,可视为已经履行相应抚养义务,不再支付婚内抚养费。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抚养义务的履行并不仅仅体现在为子女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为家庭生活、消费而支出的房屋及车辆贷款亦属于为子女创造生活条件的一部分,且所附款项占工资收入绝大部分的,应视为履行抚养义务。

08 . 夫妻婚内分居,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另一方补付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的,法院最终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将把原告方包括请求婚内抚养费的全部诉请一并驳回。

婚内抚养费的请求权属于子女所有,但双方离婚时通常对此可予一并处理。但这必须基于双方离婚为前提,否则请求婚内抚养费的主体仍需为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若离婚诉请未被支持的,则往往对全部诉请均予以驳回。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对于抚养费是否只有离婚的事候支付这是有答案的,因为只要是父母一方没有尽到责任,其中未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所以在婚内只要是是一方未尽到抚养子女的责任,另一方是可以要未抚养支付抚养费的。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1、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 2、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 3、私自卖房充分保护了善意第三人及无过错方的权利。 4、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充分保护了赠与人对自己物权的处分权利。 5、对夫妻之间子女身份关系的认定问题做出科学合理规定,解决了传统司法中关于亲自身份关系认定方面的困扰。 6、新...


·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分配离婚财产、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但是这也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虽然国家立法机关针对此种问题设置了一些法律规范,但是依旧有很多公民对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不甚明晰,故而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前的按个人财产走,婚后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离婚房产如何合理分割 ...


·离婚时什么情况可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时什么情况可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应该斟酌各种情况,以自由心证之原则来量定,并且没有必要显示该数额的算定依据”。(6) 《...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该款规定分别从程序及实体两个层面限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发生。现阶段第三人...


·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小孩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只要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判决。那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该如何来操作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


·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一、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


·婚前财产需要做公证的情形是什么
    婚前财产需要做公证的情形是什么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二、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


·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有哪些
    ?在离婚的时候,可能其中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做出离婚赔偿,这样的主张需要得到支持,除了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外,就是要符合规定的离婚赔偿情形。那现实中,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也就是说,在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都会受理。同时,如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