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能否轮流抚养子女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夫妻其实双方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但因为考虑到孩子,所以迟迟不肯离婚,就想等孩子再长大一些,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会比较小。而最后迫不得已走上离婚道路,双方往往也会约定轮流抚养子女。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离婚后可以轮流抚养子女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1、离婚后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按以下情形处理:继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的关系可因生母与继父、继母与生父的离婚而消灭。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消灭;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给付离婚时,对曾经受其五洋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2、抚养关系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原定的抚养方式可因父母抚养条件的辩护和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变更。具体变更方式可先由父母协议,协议不成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性人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子女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3、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进行判决。4、子女抚养的负担。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当父母双方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时,法院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加以确定。
二、离婚后能否轮流抚养子女
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争抢抚养独生子女情况非常多,于是出现了由父母轮流抚养子女的现象。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一方面能够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也可以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有的当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有些家庭在离婚的时候闹的很厉害,这样的情况下势必会对孩子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还会给孩子心理造成巨大影响。而从孩子利益出发的话,即使父母要离婚也应该选择一个好一些的方式,减少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而要是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的话,其实也是允许的。



·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


·如何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婚姻是平等的,我们都知道,婚姻的功能是繁衍后代,婚姻的实质却是财产的重新分配。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只能造成双方的精神崩溃,给孩子的心里健康产生影响,给社会带来不良的隐患,所以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具体流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的,当事人必须要携带的材料有: ...


·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复婚又离婚,这在实践中还是不少见的,虽然这样做不好,但还是存在的。那么又离婚肯定涉及财产分割,那么,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司法解释(一)之第19条明确规定,《...


·离婚财产全是小孩的
    离婚财产全是小孩的一、离婚财产全是小孩的可以吗? 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


·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
    众所周知孩子在未满十八岁之前父母都有义务将其抚养成人。您都认为当孩子年满18岁以后父母就再没有抚养的义务了。那么事实上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在法律方面关于子女成年后家长有抚养权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一、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父母对于成年子女是否还具有抚养义务是需要去分情形而论。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人认为协议离婚方便、快捷,因而在打算离婚的时候一般都会先选择这样的方式。但其实,有很多离婚夫妻是不适用协议离婚的。而这种情况下,可能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才能离婚了。那到底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适于采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抚养法对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没有《抚养法》这项法律,对孩子的抚养费规定主要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体现。根据我过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对于那些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需要支付其抚养费,这也是由我国传统所决定的。具体来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