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有几份?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有几份?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只有在第一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对于终止劳动合同才有绝对的终止权利,在续签以后的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将被限制。(二)合同期满员工继续在企业工作,企业没及时与员工续签,本来可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本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却造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一旦员工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企业将面临败诉,支付两倍工资,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三)企业在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续签劳动合同条款没有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遭遇拒签还要支付补偿金。(三)企业在订立和续签劳动合同的操作中,设定的年限不合理,导致企业对员工的考核不够成熟已达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被迫与员工签订合同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四)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在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时操作不当,导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情形。
三、怎样续签劳动合同?
(一)慎重决定是否要续签,可以从三方面衡量:(1)员工的能力;(2)所在岗位是否为核心岗位;(3)所在岗位是否一直需要。(二)续签合同要依法操作:(1)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到员工是否续签;(2)如果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及时办理离职与工作交接的相关手续;(3)续签工作及时进行,不要造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发续签通知时,一定要明确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提高还是降低,如果没有明确续签合同条件的,就会造成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但员工也可以以“企业降低续签条件导致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为由,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书其实也是属于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手中应该各持一份才正常的。所以员工应该在签证的时候就应该是签两份的,然后签字完毕后对公司留给自己手头的这份劳动合同书也要妥善的保存好,万一将来发生了什么争执也好有个凭证。



·劳动关系解除代通知金是否会支付?
    劳动关系解除代通知金是否会支付? 单位应当支付。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代通知金”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标准均为劳动者上月工资,并非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法律法规索引: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处罚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属于刑法修正案四中新增的罪名,但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已经归入了强迫劳动罪。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关于此罪的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


·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劳动市场上,广泛存在着劳动者到经济较为发
    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劳动市场上,广泛存在着劳动者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就业的情形,然而由于我国政策规定的限制,着部分职员的子女是不能在父母就职地上学的,为了解除此种问题,今年广东省率先提出了租赁同权政策,根据相关规定,租售同权公寓也可以吗? 一、公寓可以租售同权吗? 从“居者有其屋”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居民住房需求的良性引导,通过“租购同权”保...


·员工在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员工在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实体权利受到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主张权利时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裁决,是对一种事实或者状态的确认,不存在“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故不...


·村支书死亡算不算工伤事故
    村支书死亡算不算工伤事故?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事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入职当天就会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会收取一定费用。签订时要仔细阅读,确认内容是否包括必要的工时、薪酬、保险等。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一、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