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给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给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是什么?
1入职信息登记这是最基本的第一项手续,企业招纳一个员工,必定需要这个员工的基本信息,相关部门才能开展工作。方式方法:企业系统录入、相关表格登记填写等2员工材料提交新员工的基本个人材料对企业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隐瞒和误会。比如: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人像照、毕业证明、上份工作离职证明和一些岗位需要的证件证明等3入职审批一个新员工的入职是需要领导审批的。往往有些时候,领带没有直接参与决策招贤纳士工作,将任务给部门或者人事部门。员工入职的时候,这时就要向领导审批了,比如说该人员的个人情况、薪资待遇、就任岗位等。一搬这样操作的目的也是让领导知道一下这个事情,但却必不可少。方式方法:口头汇报或审批表等方式4合同签订新员工入职公司必须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可以参考《劳动法》。一般刚进公司属于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即可。试用期期限也可参考《劳动法》。合同的版本各公司不尽相同。有的公司因为涉及到信息保密等事宜,则根据公司具体要求而签订保密协议等,但都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或协议。方式方法:书面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留档5入职介绍新员工入职,一开始肯定不熟悉公司同事以及环境,同样的,公司大部分同事也不熟悉这位新同事。这时候,公司就要做一个桥梁,给两者之间一个认识的平台。从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在新员工入职后需要做入职介绍,一方面将新员工以及新员工工作的岗位介绍给同事们,另一方面要将公司的同事以及公司部门、环境等简单地介绍给新员工认识下,以便双方能更快适应。方式方法:当面介绍、发布入职信息、口头描述等通过上文,我们已经全面了解了给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给员工办理入职的流程可以分为五个方面,从基本的入职信息登记,再到最后的入职介绍,每一环节都不可缺少,同时我们也了解了方式方法,即给出了具体的操作手段,希望您通过上述内容都可以顺利入职,也希望我们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有效吗?
    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有效吗? 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有效的,如果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


·如何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如何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是一项全方位由全员参加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从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进行考虑。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就是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施工生产管理要素与管理方法的有效结合。下面就是实现工程质量保修措施的相关内容。 一、前言 工程质量控制包括采取的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在施工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控制为辅的管...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二、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


·装饰维修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
    装饰维修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有多久 一、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而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内容 一、概述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内容 一、概述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该行政法规已被2011年1月8日公布且于2011年1月8日实施的第588号国务院令废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
    签订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去向?现在很多单位都不保管劳动合同,档案可放在人才市场,或者暂时自己保管都可以。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行业也实现了繁荣发展。但在工程项目的合作中也会有经济纠纷的存在,在出现工程经济纠纷时,我们可以和工程方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我们为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 一、工程经济纠纷的含义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


·私人雇佣能申请工伤吗?
    私人雇佣能申请工伤吗?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雇佣关系下的赔偿须参照人身损伤赔偿标准进行,还需进行责任划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