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怎么办?我国现在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各种建筑工程每天都在进行。这些工程完工以后,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所有能够被使用的建筑工程,都是经检验合格以后的。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国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怎么办的问题。
一、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怎么办?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检测的验收。①由专职人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检测的管理,严把质量关;②按照设计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③做好各班组的自检工作和交接工作;④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防止质量隐患;⑤做好施工一记录、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保证资料齐全;⑥钢筋硅施工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sozo4一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sozoz一2002)有关规定执行。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ybj201一83),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o221一95),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一98)。我们已经为您做出了介绍。国家现在对工程质量的把关已经越来越严格。不管是哪一种建筑工程,在竣工以后,相关的检验单位必须严格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以后,一直到检验合格以后,才可以被使用。



·用房产证在工商银行二次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其实当事人但凡有其他东西可以做贷款抵押的话,肯定也不会想到用自己的房产证再进行二次抵押的。甚至多数人觉得房产证在当初已经抵押给银行申请房贷的状态下想要二次抵押几乎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可有些贷款公司和银行也是为了更好的争取到相关业务是有二次抵押这一项目的。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工商银行二次抵押贷款是否可以?一、工商银行二次抵押贷款是否可以?工商银行可以办理“二押”贷款,但要求借款...


·国庆七天加班都有加班工资吗?
    国庆七天加班都有加班工资吗?显然是有加班工资的,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二、《中...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当进行审查;3、进行鉴定程序,发放鉴定结论。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工伤患者受伤后,首先要及...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某些员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全部都积压到了一起,所以就很有可能因为其他员工的一句话,当情绪已经积压到了一定的程度以后,很有可能就会一时冲动的跟其他同事有打架斗殴的这种行为,在公司打架斗殴这事性质比较严重的。并且肯定员工在事后也会考虑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的这个问题的。 一、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1、员工打人属于治安违法...


·农民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我国劳动者中农民工占有很大比例,但是农民工却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常常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下面我将详细的从维权内容、维权方式、维权途中遇到的困难和相应的解决办法为农民工解决农民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农名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 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权益?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然要求农民工和用人单...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这就属于工伤了。而工伤的认定是要走法律程序的,有专门的法律文件对其作出规定。本文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最新修订的工伤认定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他对工伤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2015年最新的工伤认定办法继续沿用现公...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就受贿情况来看,现实中不仅国家工作人员会利用自己的职权行贿、受贿,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实也是会有这样的行为的,而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则就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么您知道这个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详续费的行为。 1、索取或...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设定,是为了约束好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的行为的一部法律,但是,它也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与原《劳动法》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范围: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