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夫妻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和婚内债务等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离婚书,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也有一部分夫妻,经过协商不能达成统一,那么就需要诉讼离婚,通过法律来解除婚姻关系,以扬州市为例,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我们整理如下: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2、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3、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5、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6、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7、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8、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9、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10、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以上就是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的具体回答。无论通过协议还是诉讼的方式离婚,都是代表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希望当事人双方能够本着和平、和谐的态度处理问题,如果在诉讼离婚期间,双方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我们建议可以聘请律师进行代为处理,会更加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分割应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的分割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财产分割时,到底应该怎样分割了?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一、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1、实物分割 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即由...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


·在失业状态判决抚养费该怎么判?
    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要给有抚养权的一方一定的抚养费,旨在能减轻抚养孩子的压力以及能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但是假如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在失业状态判决抚养费该怎么判呢?是否能少给甚至不给抚养费呢?一起来看看我们的看法。 一、失业状态判决抚养费该怎么判?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


·一、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公证需要双方到场么?
    一、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公证需要双方到场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


·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破裂决定离婚时,通常会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后商议的结果一般是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有时也可能出现一方抚养且并不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但在现实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负责孩子的抚养方或因为自身经济条件、或因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导致抚养孩子存在困难,需要另一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用,那么,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起诉孩子抚养费吗 根据婚...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


·夫妻共同债务种类、认定
    1、我国法律规定,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就叫做夫妻共同债务。何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这就包括了夫妻之间在生活中的必需消费,如购买家电、日常生活开销,另外,夫妻共同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项规定主要有两个要素,一是夫妻共同债务悲必需产生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发生于双方登记结婚具有法律效应当天一直到离婚之日中间的时段,这里要...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一、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