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结合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不能盲目的听从他人之言,这样只会害苦自己。这个时候,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买房,意味着购房者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毕竟此时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有些差异。那其中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一:准备足够的首付

按照最新的房贷规定,首套房通常是需要准备三成首付,二套房则至少需要准备40%。另外,考虑利率问题,贷款买房的人要多准备点资金,最好能保证月收入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这样能帮助提高房贷通过率。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二: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前就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会使得其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变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变为零了。也就是说,你此时无法成功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三:事先要清楚还款方式

目前而言,还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这两种还款方式各有各的优点。对于等额还款方式来说,借款人可以掌握每月还款额度,对家庭收支予以计划。

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来说,适合那种还款能力非常强,并希望能够通过迅速还款而减少利息的人群。您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四:不要在借款起12月内提前还款

最好不要在贷款起最近的一年内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贷款人的归还的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还款额。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五: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承租人

如果你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你有义务将其以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六:贷款还不上时要及时联系银行

如果在还款期间还款能力下降,记住不要硬撑,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有些银行,经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且确认贷款人没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一般会受理该申请的。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七: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如果你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了,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八:不要丢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需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在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九: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

选择合适的银行会给你省不少事。在选择银行时,要记得考虑放款速度、利率优惠、提前还款的约定、调息方式等因素。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十:提前还贷注意违约金

申请提前还贷,有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有的对还贷时间有要求。提前还贷是否划算,取决于贷款利率浮动、个人还款能力、购房需求等几个综合因素,并没有绝对的适合或者不适合。需要注意的是,各银行对提前还贷的要求也会有差异,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银行。

现如今,在买房的时候比较主流的付款方式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购买和按揭贷款购买。其中按揭贷款购买房子,涉及到的程序是要更为复杂的,因为还需要购房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自然您也能想到这个时候要求注意的事项就会不一样。实际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若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房屋买卖协议的执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决定按照协议当中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先去法院进行起诉,起诉得到的判决书对方还是不执行,这个时候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二、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商品房过户的程序(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


·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购房的时候需要签订购房协议,这是您都清楚的,一份书面的协议能够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当然,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但要想购房协议生效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还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因此出现欺诈的情形也是很多的。那到底实践中,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素。《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无疑是以虚假信息...


·谁拆了我的房子?
    谁拆了我的房子?  有时候想起来,拆迁在中国其实是一件挺奇葩的事情,比如,你的房子哗啦啦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你把一群人告上法庭,但是,谁也不承认自己拆了你的房子。国土局、街道办、拆迁办、村委会、开发商、城管、警察、拆迁公司、某某项目指挥部这一长串让人头疼的名字,似乎谁都可以把你的房子推倒,但谁都可以不负责任。  今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结合办案实际,为您捋一捋,究竟谁有权征收我...


·一、二手房出售违约金是多少?
    一、二手房出售违约金是多少?二手房出售违约金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有些合同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附生效条件的,但在合同生效前,买卖双方可能已经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对这种情况在合同中可这样约定:本合同生效前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定金。若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若乙方...


·不同情况下离婚房产分配问题该怎么解决
    离婚时的房产可能是一方在婚前购买,而夫妻两人在婚后共同还贷,还有的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针对这些不同情况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该如何分割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


·房屋逐渐成为了困扰现代人的一个很常见的问题,那么成都安置房可
    房屋逐渐成为了困扰现代人的一个很常见的问题,那么成都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安置房是为拆迁户所修建的,解决了城市因进行公共设施建设无法住房的问题,安置房分为两类。安置房虽然是可以进行交易买卖的但是也是需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的,具体内容就请参看下文,请继续阅读。 一、成都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才能交易可以进行交易。 二、安置房买卖的条件有哪些? 安...


·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
    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很多人买房是为了自己住着舒心,可等收到房子的时候就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为房子不是这有问题就是那儿有问题,把购房者逼的不得不以退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呢,在进行商品房退房时又能否要回购房定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 (一)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