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二、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探视权内容有哪些?(一) 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二) 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三) 探望权中止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四) 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我们可以知道,这两个问题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即使是不支付抚养费,只要协商一致,依旧可以享有孩子的探视权,也即权利的归属,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确定的,当然一方也可以放弃。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 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四部分组成,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


·如果父母强行包办婚姻会有法律责任吗
    父母包办婚姻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高于成年年龄(18岁),当事人有权行使结婚自由权。各种形式的包办婚姻,包括童养媳、寡妇婚姻、转亲、换亲都是非法的,没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之间的界限是基于婚姻是否符合当事人的意愿。如果是由父母代表他们订婚的,但双方经过了解接触,自愿结婚,属于自主婚姻。包办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人应当受到严厉批评和教育,必要时可以根据...


·意定监护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首先,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于意定监护决定了被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如不能采用书面形式,则很难保证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能够实现,也难以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证。 其次,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即必须在其意识清醒时签订,这样才能保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当然监护协议的被监护人在签订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国家对于儿童的保护设立了非常多的相关法律,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国家对于儿童的保护设立了非常多的相关法律,不过当前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或者是一些经营户会招收一些童工使用降低运营成本,但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而且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那如果饭店收童工怎么处理处罚呢? 《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诉讼离婚案件在中国不断增加,与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也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在这里整理了这篇文章,提供一些关于如何起诉离婚和所需材料的问题的回答,请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起诉离婚两次能判离吗,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起诉离婚的案件日渐增多。起诉离婚的目的,一般是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判决离婚也是根据判断其双方是否还有感情来断案的。有时,离婚案件一审不会被判离,离婚当事人会进行二次起诉,此时,起诉离婚两次能判离吗? 一、起诉离婚两次能判离吗? 通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官都会判离婚。 因为所谓的六个月期限,就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的冷静期,以免一时冲动。可是,经过一...


·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
    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离婚对于每一个不能继续生活下去的夫妻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离婚了往往要处置很多的事情比如对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的协商,但是为人父母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您和我们一下来看一下吧。 一、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离婚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其中也是会涉及到举证责任的。因为离婚诉讼属于民事纠纷当中的一种,因此举证责任遵循的就是民事纠纷的规定。那您知道离婚诉讼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吗?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2、涉及子女方面的举证责任(1)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女方与他人生育...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