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各地银行如何对租售同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各地银行如何对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对我国的银行发展不会产生本质影响,只不过可能未来随着房价的下跌,银行在房贷这一方面的收益会有所下降。可以预见,一旦“租售同权”在某一城市全面落地,势必将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住房租赁市场产生深刻影响。首先,“租售同权”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将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方面对房地产交易市场产生影响。一方面,国家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显著提高住房的总体供应量。如《北京市 2017-2021年及 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明确未来五年内全市计划供应租赁住房 1300公顷,其中2017 年供应租赁住房 227 公顷。上海市也在加大对租赁住房的供地力度,其他住建部选定的广州、深圳、厦门、南京等12个试点城市也都有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地计划。另一方面,“租售同权”将较大程度上削减部分居民购买产权房的紧迫性。过去十余年内,房地产市场中“学区房”之所以屡屡被爆炒,根源在于产权房上附加的子女受教育权利。一旦“租售同权”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教育需求而创造的住房刚性需求。对于房价而言,“租售同权”无疑将对整体房价形成一定的压力,特别是因“学区房”虚涨的部分存在一定的回落风险。
二、租售同权政策解读
租售同权政策出台以后,不同的地区都开始积极实施起来。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现,山东省的济南、青岛等学区房源过热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学区房的买卖还有租赁的行情都有了明显的升温情况。目前,山东省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具体政策,但是业内的专家表示,租售同权政策还是会使得学区内房屋租赁的价格出现明显的上涨趋势。实际上,政府部门为了平抑学区房的价格,已经实施了“划片”上学的重要原则。但是这一次的租售同权政策,主要还是希望通过租赁的形式来满足家长让孩子上名校的愿望。租售同权政策获得更好的解读也离不开政策的支持。至于租售同权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学区房的温度,大多数人的意见也是不乐观的。租售同权政策出台以后,业内的专家都认为,从长期的角度来看的话,“租售同权”会对学区房的价格抑制产生一定的作用。租售同权政策中的实施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支持。我们国家的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重要的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必须要支持相关的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同时,国家还鼓励民营企业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最近几年,我们国家的租赁市场获得了长久的发展,在“租售同权”的重要背景下,长租公寓也站在了政策的重要的位置上。未来10年,我国的租房市场租金的交易额肯定还会出现一个大的突破。目前,我们国家也开始大力发展住房的租赁市场,希望推动住房租赁走向规模化、专业化。同时,国家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的业务,可以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有租房租赁的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租售同权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促进了租赁市场的发展,但是这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究竟有多深远,还需要经过时间的验证。其实这些都是需要金融界和银行界各位同仁们深入探讨的一个问题。但租售同权如果长期实施下去的话,房价下跌也是极有可能的,在房价下跌的同时自然会对房贷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租售同权将来的发展势态是势不可挡的,那银行也应该转换一种态度来看待租售同权。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 2000元。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 2600元。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 3000元。4、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 3500元。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


·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


·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含义,简单来说,就是指土地使用者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再进行转移的行为,其中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并且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者出让都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呢?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解答您的疑惑。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


·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被强征土地行政诉讼时效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怎么解决?
    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怎么解决?对于购房者而言,在购买房屋之后,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者的区别总是弄不清楚。遇到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这类问题怎么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同时存在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有关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希望能为您解答疑惑。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办理在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无论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需要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拥有土地使用权,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依法进行土地的使用,例如进行养殖。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的有关规定是非常的严格的,您必须符合按照土地管理条例的要求和养殖管理规定进行,要想详细了解,可以阅读本文。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 办理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可以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不可以继承,并不属于个人所有不能够发生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但是对于“继续承包”的含义,是否是继承,在实践中的理解还不明确。同时,对于除林地以外的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也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而对于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法...


·2023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在发展城市过程中,会占用到城镇附近的一些农村土地。农村失去承包的耕地,就没了一块经济收入。作为征地部门,要给农民一笔补偿款。具体补偿方案可以在征地公告中体现,农民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参考当地政策。那么,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