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二、核实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三、中止中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四、决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五、送达工伤认定结论送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工伤认定一个月内没有提交申请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确实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如果公司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且有效期为一年。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只要不超过一年,你的权益都会受到保护的。先到劳动局做鉴定,才可以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相应的赔付标准。以上是关于工伤认定一个月内没有提交申请该怎么办的解答,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也为了避免特殊情况的发生,所以只要不超过一年都是可以申请的。但是您一定要懂得在进行工伤认定时需要的程序,材料,以及时效这样才能避免遇到像这样的问题。



·体检,在我们进行入职之前,一般是都需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在提交
    体检,在我们进行入职之前,一般是都需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在提交爱你结果出来之后,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才可以进行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完成入职。那么,对于听力不合格不能入职呢?对此,我们的法律法规中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听力不合格不能入职吗如果是有听力要求岗位就不能入职,不要求就可以入职。《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


·股权转让需交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需交增值税吗 一、股权转让要不要交增值税? 1、个人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免收增值税,转让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也免收增值税。 2、公司 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转让限售股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各地不一,一般都征),转让资管计...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候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广大车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急人所求,跟您分享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如下: 1、本法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并不会危机
    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并不会危机人身安全,而这类事故的恼人之处,主要就是耽误时间,毕竟平时您工作生活都比较忙。那么许多朋友不禁要问,有具体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规定吗?答案是肯定的。本文中,网就来为您讲一讲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 一、交通事故处理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


·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损失?
    交警对事故现场勘察完毕后,会在十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里面划清了事故责任。有时候,事故的发生双方都有一定过错。车主购买交强险,首先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付,然后再用商业险补充。那么,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损失?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只要是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负有事故责任的话(不论具体责任比例),都...


·醉驾是犯罪,这比酒后驾驶要严重得多,因为醉驾会导致车身不稳,
    醉驾是犯罪,这比酒后驾驶要严重得多,因为醉驾会导致车身不稳,非常容易撞到行人以及其它车辆,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是要受到法律严重制裁的。有人可能会问,那么醉驾没事故一定吊销驾证吗?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得知道交通事故是怎么量刑的,请往下看。 一、交通事故量刑情况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进口车关税怎么算
    税收是保障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前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关税是税收的一种。主要对进口商品征税。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的特点。在如今的时代,汽车作为代步的工具日益流行。很多人因为汽车的性能或者质量选择购买进口汽车,海关也会对汽车征税。那么进口车关税怎么算?的我们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进口汽车关税怎么算 中国加入WTO后,逐年减让进口汽车的关税,目前小轿车进口关税为25%加1...


·抚养费年限交通事故的计算是怎样的?
    现如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购车的人也日渐增多,而有的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有关驾驶规定,导致交通事故高发。事故发生后,有许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致残甚至是死亡,都需要法庭根据相关法律对受害人的家属进行有关扶养等问题的安排以及赔偿。那面临找谁赔偿,被抚养费年限交通赔偿计算等相关问题,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被扶养人的范围: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