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人们经济能力的提升,人们的经济收入得到了增长,自此,人们开始致力于购买房屋,所以层一度咋社会上掀起了一场购房热潮,虽然这使得房屋售价上涨,但是同时也增加了购房压力。故而我国政府机构实行了商品房限售政策。
一、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限售政策与限购、限贷政策在时间上和持有、交易环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交易环节上,限购、限贷政策本质上是抑制购房需求端,加高了购房人的门槛,抑制了部分购房需求和投资投机需求,而限售政策本质上是抑制了房产供应端,抑制了投资购房持有者倒卖房屋从中获取利益的行为;在持有环节上,限购、限贷政策主要冲击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而限售政策,主要冲击的是自持卖房人群。限售和限购、限贷政策在时间上的不同主要体现在,限售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为2-3年(个别城市更长时间),而限购、限贷政策执行期相对较短,一般为1-2年。预计商品住宅在未来2年左右时间段将处于价格下行周期,“限售”政策时间与下行周期时间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冻结资产,避免了出售带来的资产贬值。限购、限贷政策并没有使楼市百分百降温,“限售”政策叠加限购、限贷政策将加大楼市调控力度,也为推出房产税做铺垫。市场趋势表明了“限售”政策出台的必要性。
二、限售令目的是什么
限售令目的到底是什么呢?这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关于限售令目的这个重要的问题,房地产的分析师表示,最近,相关的部门也提出了对十大类风险的具体的防控要求。有关专家认为,“限售”政策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实施手段。限售令目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像限购、限贷政策执行的时间相对比较短,一般是1-2年左右,限售的时候一般是2-3年左右。限售令目的还要注意这些问题。目前,各个热点城市既要全面地下调房地产的杠杆率,还要防止风险集中爆发。限售令目的还需要注意,在降低杠杆的同时,还需要让金融的风险不致造成系统性的危机,这也是考验决策者能力和智慧的重要问题。目前,很多热点城市的开发商都面对拿地两难的选择,因此,只好通过“斗地主”的形式来解决相关的问题。限售令目的也就是要各开发商您商量好相关的对策,不管是谁可以拿到地,都一定要拿得比之前的地价高才可以。限售令目的还有这样的规定,只要把后面的地价“抬高”以后,房地产开发商们就可以安全稳定了。
三、售令颁布以后要注意什么
限售令目的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限售令颁布以后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很多热点的一线城市拿地的话,不仅要面对高地价的问题。还要面对由于竞争的激烈,导致整个市场趋于白热化的情况,这时候,有钱也未必可以得到好的地块了。限售令目的是什么呢?过去几年的热点城市的地价还有房价上涨的速度非常快,各大银行开始很开心,后来又觉得非常忧虑了。限售令目的与银行也有很大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四大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总额占总贷款额的比例都保持在40%左右。但是,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上升速度过快,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有个人的贷款业绩都有所忌惮。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商业银行的实际不良贷款率已经达到了5-6%,这也非常接近系统性危机爆发的界限7.5%的标准了。限售令目的还需要注意这些,房地产的虚假繁荣期已经过去了,需求量也急剧减少。各个热点城市推出“限售令”以后,那么大量的房源的投机者将房源抛向市场,这些城市的房价就会直线下滑,有可能会出现系统性的金融危机。限售令目的还与国家的政策有关,各大城市的销售面积波峰很早就开始出现了,这个阶段的成交量的高峰基本上已经过去了,销售面积的波谷也开始出现了,大多数城市在将迎来都会迎来成交量的波谷区域。因此,现在的各个城市都推出了“限售”的政策,时间上也有一定的限制。各大热点的城市政府在推出限购、限贷令以后,又加上了限售的政策。地方政府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降杠杆的同时,还要防止投机者大量抛售房源,给国家的金融体系带来系统性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首套房和费非套房的借贷比例、首付比例上,有些地区爱明令禁止不能购买第三套房屋,限购的目的,是为了缓解房屋的售价增长速度,此外还有压制人们的购房热情,使更多的人能购买房屋,避免土地空置。



·哈尔滨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哈尔滨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知道你要买新房还是二手房 他们是有区别的。哈尔滨首付买房最低首付:一般首套房首付为30%以上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综上所...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呢?若需要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话,房屋租赁的违约金又该怎么进行计算?本文马上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关于房屋违约的问题。 一、租赁房屋违约该如何处理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


·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小产权房就是指农民自己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它在市场中其实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它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你要买卖小产权房,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


·购买房屋的时候,有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在租赁房屋的时候
    购买房屋的时候,有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也是有一些房屋是不允许出租的。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 房屋出租业务已经成为房地产业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了,为了避免出租人或是承租人因对出租或承租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下面介绍几类不能出租的房屋: (一)未经综合验收...


·一、遗嘱不把房给子女是违法的吗?
    一、遗嘱不把房给子女是违法的吗? 遗嘱不把房给子女只要是立遗嘱者的合法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是违法的。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司往往拒绝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拒绝退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方式付款、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