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以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诉止,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另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是法定的可以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协议离婚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很显然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但由于我国的法院众多,因而有的人就搞不清楚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上文中已经就这样的问题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时一方患病另一方付抚养费可以吗?
    一、离婚时一方患病另一方付抚养费可以吗?离婚时一方患病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可以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一方患病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另一方应当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暂时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在以后进行补偿,只要双方达成即可。父母是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的,如果父母离婚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数额...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因为军人对国家的贡献巨大,法律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都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对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有没有规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对于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法律没有做出特殊的规定,同普通人一样,财产的分割都划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才会参与财产分割。...


·结婚彩礼多少钱 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而这个结婚彩礼一般都是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至于具体的数额,则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规定。因此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在问一般结婚彩礼多少钱,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彩礼多少钱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


·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在感情不和发现对方并不适合于自己的另一半便会出现夫妻双方离婚的现象,那么这时候也就意味着会牵涉到自己子女的归属问题,即便子女跟了任何一方,另一个都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我们通过以下资料简单的了解一下。 一、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离婚后子女已成年的,一般情况...


·谁才是提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
    1、追索抚养费案件,子女是当然的原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


·一、写好了离婚协议书给谁?
    一、写好了离婚协议书给谁?离婚协议书要交到民政局去领离婚证。夫妻的离婚协议书由谁来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夫妻协商一致都可以作为书写的主体,或者委托律师也可以写离婚协议书。1、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同意自愿签字就可以。谁写都可以,最好请专业人士起草,以防出现法律漏洞。2、如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3、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当地的司法服务所,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在夫妻双方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协...


·一、 婚外生育是否为重婚罪?
    一、 婚外生育是否为重婚罪?婚外生育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