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洗钱罪最高可判处多长时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洗钱罪最高可判处多长时间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上述洗钱罪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这条规定来看,构成洗钱罪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洗钱罪的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 是否“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第二,洗钱罪所“洗”的钱必须是特定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即必须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第三,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罪属于一种下游犯罪,法律中规定的上游犯罪主要包括了其中,其中就有贪污贿赂犯罪毒品犯罪等等。而从《刑法》规定来看,洗钱罪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法律中规定洗钱罪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且此时自然人和单位其实都是有可能构成此罪的。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在毒品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很多罪名,常见的如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针对这些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有特殊情节的话,则会从重处罚。那到底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 2、累犯(刑法第65条); 3、武装掩护走私的(...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这是两个罪名,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持枪罪和寻衅滋事罪,对此的处罚是进行数罪并罚。如同时犯两个罪的,法院将在两罪所判刑期的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确定最终实...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一、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不可以见的。不管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在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作出审判前,家人都不得接触犯罪嫌疑人。 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请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询问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嫌疑人...


·帮助伪造证据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帮助伪造证据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帮助伪造证据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帮助伪造证据罪构成要件是: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无论是对盗窃行为定罪,还是处罚,此时都必须要充分考虑实际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是多少。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盗窃金额多少的才能构成相应的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的联系是什么?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的联系是什么??犯罪未遂与中止发生在犯罪预备之后是这三者之前既定的联系,且犯规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都是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控制能力、辨认能力以及责任能力均较弱。《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过失决水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过失决水罪 一、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