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罪立案标准:(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诉法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书证、物证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这类证据属于实物证据,具备较强的说服力。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于与案件有关的物质,可以查封、冻结等。我国刑诉法从第139条到143条对查封、扣押书证进行了明文规定。那么,刑诉法142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刑诉法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


·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为了保证冤假错案的发生,特制定了相关的无罪释放条件,以更好的提现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特点。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无罪释放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满的意思就是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


·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客观方面属于刑事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一个,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当然就主观方面来看无非就是两种,要么是故意犯罪要么是过失犯罪。但在客观方面,针对不同的罪名,这方面的规定就不一样了。那么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本罪的客观方观表现为,行为人以虚构保险标、保险事故及有关事实或者隐瞒事实...


·嫌疑人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是犯罪。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


·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总监有罪吗?
    伴随着当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多,例如P2P平台的非法集资。这种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对于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将对该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惩。那么,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总监有罪吗?今天我们就来您解答这个问题。 非法集资总监有罪吗?要判定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总监是否有罪,要看该总监的实际参与经营情况等其他方面来判定。...


·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虽然说国家制定的有诸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学校的学生们有的时候总认为自己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有很多的刑事犯罪都是未成年人群体居多。检察机关甚至在侦查抢劫罪的时候,还发现犯罪对象有大学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一、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1、对于已属于成年人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究竟如何处罚还要看具体...


·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导致他人身体上受到伤害的行为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一、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要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问题,就要了解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