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今随着二胎生育政策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很多家庭都已经把二胎纳入了自己的考虑范围之中,但是,大部分孕妇还是要进行正常的工作,同时怀孕期间会对工作产生十分大影响与不变。那么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孕妇又要享受哪些独有的权利?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让您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一、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在处理有关女职工在“三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全面理解、适用以上有关法规和文件。如果孕妇本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公司不得开除。
二开除孕妇劳动法怎么规定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细内容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综上,您可以了解到,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员工是违法的,被辞退孕妇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假设该员工在单位工作满三年不满三年半,单位应当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以上就是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的主要内容,总的来说,就是我国对女性孕期的保护是十分重视的,孕妇作为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孕妇在依法享受法律赋予的利益的同时,也应尽量不产生过错



·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每个劳动者都不想遭受工伤,但有时候可能因为不小心而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补偿金。那么这个工伤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隐名股东如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隐名股东如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在我国工伤鉴定10级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鉴定10级赔偿多少钱?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暴力”是指对劳动者实施捆绑、拉拽、殴打、伤害等行为。 1、辞职权:《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


·如何书写用工合同协议书?
    无论大小企业,公司或者商场饭店之类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员工为了自己的发展而不顾公司说走就走不给我们留一点退路,会直接造成我们的损失,这种事情就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雇佣员工之前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给您讲解一下用工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 用工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考虑是否续签的问题,如果选择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 1、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应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


·了解劳务费计算方法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的我
    了解劳务费计算方法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的我们的利益的同时履行我们的纳税义务,那么,什么是劳务费?劳务费计算方法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劳务费的定义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一、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用人单位使用那些劳动者构成特殊劳动关系 目前,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构成特殊劳动关系: 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2、企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