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标权无效的类型有哪些?(一)注册商标使用了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禁止用作商标的九项标志,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志、官方标志或印记、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标志等等,这些标志如果被注册为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中如果含有这些禁用标志中的任何一项,一经发现,该注册商标就应当被宣告无效。(二)注册商标缺乏显著性显著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必备条件。《商标法》第11条禁止仅仅将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以及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特点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但这些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除外。第12条规定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具有功能性的三维标志不得注册。这些标志本身所具有的通用性使其不宜具备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条件,因而,这类标志如果在没有获得显著性的条件下被注册为商标,一经发现,就应当被宣告无效。(三)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主要表现为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文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如申请人伪造营业执照、涂改经营范围等。(四)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他人在先的合法权利是指申请商标注册时,他人已经在先取得的权利。注册商标如果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则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因而应当依法宣告无效。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情形,主要包括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和包装装潢权相冲突。那么如何判断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呢?商标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商标网进行商标查询,以判断是否相同或近似。但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在与他人的姓名权冲突时,如果该姓名属于重名率很高的姓名,或者是具有其他含义的姓名,即使未得到本人的许可,也很难被认定为冲突;二是地理标志属于一个地方的公有财产,该地区的所有企业都可以标注在自己的产品上以表明产地,已注册的商标使用虚假地理标志,不仅会误导公众,也与该地区的地理标志权相冲突,对此《商标法》第16条规定,注册商标中有虚假地理标志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注册无效的请求,但使用虚假地理标志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五)抢注他人的商标1.抢注他人的驰名商标摇依据《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如果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并容易导致混淆的,一经发现,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宣告注册无效。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如果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一经发现,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宣告注册无效。2.抢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摇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由于具有相当的使用历史和使用范围,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具有相当的竞争力并能够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因而也往往成为抢注的对象。为此,《商标法》第32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宣告注册无效。3.代理人或代表人抢先注册被代理人的商标摇对于商标权无效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还可以合法提交相关材料到上级商标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复议,对行政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相关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判决。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一、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财产转让...


·商标侵权要被判刑吗
    商标侵权是有可能判刑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严重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主要有三种,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影响商标识别功能的犯罪行为,仅限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犯罪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成立时有可能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和假冒注册商...


·达到什么比例才算商标侵权?
    达到什么比例才算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认定不是由什么比例来决定的,对商标侵权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


·软件著作权登记报价的规定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报价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直以来您都知道的是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是非常大的,这在我国表现在知识产权法当中,因为在法律当中,对于比如说著作权,还有就是一些发明创造的保护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报价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报价的规定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


·商标是否侵权要怎样判断
    商标是否侵权要怎样判断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作为企业的标志,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但是,我们都知道,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那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商标转让权的含义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二、商标转让权的权利义务 1、转让人要保证自己是...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另一种说法,在我国一般是将版权称为著作权的。当事人向相关部门申请版权登记的,此时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这个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