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抢注国外商标是否合法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标抢注国外商标是否合法?抢注国外商标不合法,构成侵权行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较之抢先注册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己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规定:“本联盟各国承诺,如本国法律允许,应依职权,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对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已经属于有权享受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驰名、并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拒绝或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在商标的主要部分构成对上述驰名商标的复制或仿制,易于产生混淆时,也应适用。”可见,根据《巴黎公约》,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驰名商标的保护只对已经提出申请的注册的或使用的并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的其他商标才适用。这些条件是否具备,由接受保护请求的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决定。”二、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事实上,国外的商标并没有在我国境内的商标局有过注册的,而且我国也不属于巴黎公约的联盟国之一,其实我国法律上是承认企业注册的商标的,哪怕经证实该商标和国外的某些商标是相同或者类似的都不会轻易被撤销,因为外国的商标法在我国境内不具备法律效力,可事实上,这种抢注国外商标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专利增资的流程都是有哪些
    专利增资的流程都是有哪些? 一、专利增资的利弊有哪些? 2006年1月1日新修订后的《公司法》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经国家权威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自此,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无形资产都可以直接用来投资融资,出资比例最高可以达到70%(目前,许多省已经100%)。 专利评估是指对专利权人获得的...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著作权所有人对其不动产作为质标的物时的求偿权,即物权的“追及权”或“求偿权”。著作追续权与物权的追及权、其他著作权等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著作追续权尽管来源于物权的追及权,也涉及财产权利,但后者是绝对物权并直接涉及到对物的管领和支配,而前者则为准物权且只涉及作品...


·发明在什么程度上有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两个方面。形式条件是指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据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实质性条件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1)新颖性:具有新颖性的发明创造,应符合以下三方面的条件:①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


·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是怎样收取的
    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是怎样收取的在各行各业,专利往往层出不穷,这就会存在专利人的问题。专利权人变更费用是如何收取的呢,在专利转让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那些问题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有关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的相关知识。 一、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的收取程序 专利权人的变更,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办事区、表格下...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常...


·对于商标变更地址规费是多少?
    对于商标变更地址规费是多少自己办理的话,在到期12个月内进行续展的费用是1000元,在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进行续展费用是1250,变更的费用是250元,如果找代理机构办理,续展加变更总费用在2000左右。二、商标变更《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


·专利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有吗?
    专利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有吗?(一)、专利权包括:1、发明专利权2、实用新型专利权3、外观设计专利权(1)、发明专利权,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专利技...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商标的含义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