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合同的解除在合同法上有三种形态:第一种是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这种解除要以合同中有解除权条件的约定为前提。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解除问题上的另一种体现。应该说这三种解除中第一种不是真正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导致的,后两种情况下的解除才能被称为真正的解除,其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第二种是法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这种解除是有解除权的一方依据合同法中关于解除权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况,由于这种解除会完全消除合同的效力,与合同应当信守的原则是背离的,所以合同法有着严格的限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当事人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使对方具有解除权,这就是理论上所称的根本违约。第三种解除是协议解除,指的是在合同成立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消灭的行为,这种解除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一种体现。合同法对于这种解除的规定在第九十三条,该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并签订合同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合同的内容有异议的,则还需要对当事人提出赔偿要求,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按揭贷款这也是属于我国买房子时的一种付款方式,并且就现在的大
    按揭贷款这也是属于我国买房子时的一种付款方式,并且就现在的大环境下,很多购房者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购房的。自然,此时购房的手续与一次性付全款购房的手续就不太一样,那到底贷款买房子需要哪些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子需要哪些手续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


·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知道,有些时候开发商说的商品房面积,可能与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是不符的。而此时购房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因此建议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实际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测量。而按照法律的规定买房面积误差在达到一定数值之后,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究竟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未婚男女结婚之前其实多半都会先购买房子,即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未婚男女结婚之前其实多半都会先购买房子,即使当时没有买结婚之后也是会以夫妻名义进行购买的。也就是说,房子其实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都是一种刚需,但现实中因为买房子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对此也就要求在买房之前了解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想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想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一、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无效房屋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该房屋 有的房屋出卖人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


·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房子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处理很多时候的时候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都会要求签订一份合同,进行房屋租赁的也不例外。但是当事人所签订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要是合同确认无效的话,也就不能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吗 (一)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法律拘束力。《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


·房产继承第一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


·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划算
    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划算 1、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2、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 3、男士年龄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对于“房贷贷款多少年合适”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买房人不同的收入和自身经济状况来讨论。一般而言,贷款期越长,每月还款额越少;贷款期越短,每月还款额越高。如果贷款人的收入稳定且比较高的话,则适合选择短期贷款,时间越短利息越...


·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现在二手房房屋买卖大都通过中介的方式进行交易,中介然后从中收取服务费,每个中介公司的服务收取标准不一样,但是给中介费的时候时间应该差不多,那么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