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如何进行股权继承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可以继承的公民财产包括很多,其中常见的就有现金、房产、存款等等,而有的时候也会涉及到股权的继承。那么,在实践中,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呢?而在这个过程中,发生股权纠纷应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
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就在立法上明确了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公民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而《公司法》的规定,实际上确认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公司股权也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它既包括财产价值,也包括股东人身资格,按照该条的规定两者都是可以继承的。
第二,股权继承中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约定
按照《公司法》该条的规定,股东资格原则上可继承,通过公司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是“除外”情形,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和人合性特征在股权继承时表现出一定的矛盾。一方面,如果单纯强调资合性,任意由股东的继承人成为新股东,可能会使股东之间无法和平相处,影响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还可能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额;另一方面,如果因为公司的人合性而否定继承人成为新的股东,也可能对原股东不公平。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中,是偏重资合性,还是偏重人合性,涉及到立法选择的问题,公司法的规定表明,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应优先得到考虑,但在股权继承的问题上,也给予股东一个灵活性选择,也就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特别约定。
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是当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新股东加入时,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如章程规定继承人只能取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而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须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才能成为股东等。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若要通过章程排除《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继承股东身份资格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订立或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二、发生股权纠纷应注意什么
股权纠纷,指公司、股东或其他人之间,在行使各种权力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
1、诉讼主体,凡是认为自己受到虚假陈述行为侵害并发生损失的投资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被告则为虚假陈述行为人。
2、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仍应公开宣告判决。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财产范围是比较广的,但针对具体继承的财物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不一样。现实中,很多人不清楚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经过我们在上文中的讲解,您此时应该清楚了吧。在继承股权的时候遇到问题的话,可以及时的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然后再行处理。


·遗产继承纠纷立案材料证据有哪些?
    遗产继承纠纷立案材料证据有哪些?(1)提起继承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原告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的代理人是自然人,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如委托代理人是原告近亲属以外的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推荐函);(4)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


·人去世了遗产如何分配
    人去世了遗产如何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


·哪些满足代位继承的条件
    哪些满足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1、 代位继...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以上可以看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


·婚后继承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一、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最新《民法总则》规定: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而,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了,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一、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列表,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哪条规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哪条规定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遗产继承顺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