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近年来,我国劳动者年龄呈现越来越小的趋势,其中十六七岁就外出打工的情况比较多。我们知道要是未满18周岁的话都属于未成年人。那在法律上,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这就要看,未成年人有没有劳动的主体资格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年龄;

2、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用人单位违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使用童工行为,这种行为属于非法用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相应的工作保险待遇。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二、劳动合同主体能是未成年人吗

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是签定合同的劳动者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合同的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应从两个方面予以考虑:其一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其二是十六周岁以下的。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此为内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对于十六周岁以下的:十六周岁以下的公民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了审批手续后,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于未成年人,若是已满16周岁的话,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此时这样的未成年人能签劳动合同。当然若不属于这种情况的未成年人,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就是无效的,因为主体不合格。


·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临时工大量存在,他们往往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过去劳动的,不是建筑单位的正式工。当他们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否得到赔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按照劳动法规定,临时工也享有和正式工一样的待遇,包括工伤保险。那么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对于劳动者来说,遭遇工伤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是很多时候,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得带哪些工伤待遇,这对于劳动者的经济状况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护理费怎么计算呢?那接下来就由我们给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深圳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


·老板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犯罪行为,且在现实生活中多以集体犯罪为主,故而造成的社会危害是比较大的。企业老板一般会采取向社会融资等行为进行集资,在发现老板非法集资后,很多职工会担心自己是否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究竟,老板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 一、老板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 公司老板非法集资,员工如果没有参与犯罪行为,则员工不犯法,不会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1、...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二、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


·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女员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我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权。我们在下文就来大致的了解一下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
    长春市工伤职工职工待遇有哪些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
    缓期执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它主要是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有人就问我们,犯罪分子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