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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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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本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除遵守审判纪律外,开庭前不得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四、开庭前,当事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以任何方式请吃、送礼;
·不得托关系、找门子;
·不得约请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讨论案情。

五、审判人员违反审判纪律和上述规定,有吃请、受礼等行为的,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监察部门反映,并可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六、当事人违反前述规定的,法院将记录在案,并视情节予以训诫和罚款。

七、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
·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
·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上述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九、当事人请求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应当递交书面申请,载明该证据线索,证明作用及不能取得该证据的原因。

十、审判人员收到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十一、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应在开庭前告知申请人,并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

十二、证人出庭作证,举证方应在开庭前向法庭提交证人简况(姓名、年龄、职业、住址);证人出庭时须带身份证明,并在开庭前到审判庭等候法庭传唤。

十三、当事人认为需要作鉴定、勘验的,应当递交书面申请,载明鉴
定勘验的事项及理由,由法院指定鉴定单位或勘验单位,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十四、开庭时需当庭出示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举证方应至迟在开庭前一天告知法庭 。

十五、当事人只申请财产保全的,必须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担保。被保全人请求解除保全措施,应当书面提出申请,被保全人提供有效担保的,保全措施应予解除。



十六、当事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十七、在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先予执行的。

十八、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

十九、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
    从司法实践来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简便,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法庭调查阶段。与一般普通程序相比,简化审简明、高效、便捷的优势在庭审各个阶段都能得到体现。具体地说,可简化以下内容:   1 、控辩双方在宣读、出示证据时可仅就证据提取的时间、地点、机关、证据名称、证明事项做简要说明,不必宣读、出示证据详细内容。   2 、对证明同一事实或内容的多个证据可综合说明或只...


·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法庭审理的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调查和辩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同时,公诉人、被害人、附 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证人提供证言,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


·法庭辩论的方法
    在庭审辩论中, 律师应当做到: 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 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 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庭前准备
    

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本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除遵守审判纪律外,开庭前不得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四、开庭前,当事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以任何...


·单位被告人的辩护权
    在刑事诉讼中,单位被告人应该享有与自然人被告人相同的辩护权。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义务切实保障单位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行使。 根 据《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权的行使主体分两类: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 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具体到单位犯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辩护权的行使主体应当考虑到单位犯罪是属于单...


·简易审案件适用范围
    简易审适用于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可能判刑三年以下的案件需要简化程序的应适用法定简易程序;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案件,也不采用简易 审。主要理由是案情重大,刑罚极重,为贯彻“慎刑”要求,不宜采用简易审程序。从刑事司法的国际标准看,对重刑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强调程序的正当性和实体 的公正性,防止冤错。如联合国《关于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1984年5月联合国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法发〔1993〕25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条 &nb...


·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也是法庭审判中一个独立的阶段。
  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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