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起人

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股权结构

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于年月日在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的内容不用写的很长,最好是写的比较简短精华,只要可以明确自己想表达的意思就可以。这份合同可以自己进行撰写,如果公司有法务的情况下,最好让法务进行把关一下,这样就不会有任何人可以钻法空子,双方都是公平的。


·医疗事故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医疗事故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优质服务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及《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检查细则》,结合我院院科两级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优质服务承诺书。具体内...


·医患解决办法有哪些
    医患解决办法有哪些 1、医患矛盾发生的原因 (1)患者自身原因。 (2)由于医学发展还远未达到可以治疗一切疾病的程度,许多疾病的病因还很不明了,有些检查手段也是有风险的。患者由于知识的缺乏对疾病的预后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导致病人过高的期望与实际的结果产生偏差,而把责任归与医方,导致矛盾的产生。 (3)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现在医患纠纷医患矛盾之所以激烈,还在于患方找不到...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同的等级下面,对患者的赔偿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补助赔偿计算。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20%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一、案情介绍 小赵怀孕后一直在某妇幼保健医院检查。随着腹部一日一日的隆起,小赵期待着小宝宝的诞生。预产期到了,小赵住进了某妇幼保健医院。小赵十月怀胎并没有结果,她的小宝宝并没有如她所愿呱呱坠地,她为人母的希望落了空。因为她生下的是死胎。小赵接受不了在她身体内孕育的小生命在没有出娘胎就消失了的现实。回想了生产的整个过程,她认为某妇幼保健医院对胎儿的死亡...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虽说现在的医学水平和医疗条件都在快速提高之中,但是医生在救人的过程中,一不小心也会出现医疗事故。医生通过各种各样的药物和手术对抗了许多在以前看来的是绝症的病魔从而拯救患者的生命,但是医生的错误判断也有可能会造成患者的死亡,下面我们就来聊一下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00年,钟先生母亲李女士无明显诱因出现反复腰...


·口腔医院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口腔医院如何避免医患纠纷?如今医患矛盾已经成为了各大医院头疼的问题,口腔医院也不例外。发生医患纠纷,不仅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转,严重者还会导致医护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作为院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纠纷的发生。那么口腔医院如何避免医患纠纷?下面我们简单给出自己的建议。 一、口腔医院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1 、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首都卫生系统...


·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 一、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