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
具体表现在:
第一,《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第三,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
第四,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二)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特殊情形
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例外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
首先,《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保持一致。
其次,《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未尽告知义务和违反保密义务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可能引起怀疑的是,这两个条文都没有明文说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这两个条文明文规定的未尽前款义务和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都具有违法性,都可以推定为有过错,确定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是有法律根据的。
(三)公平原则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是否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理论界有的学者将其解释为归责原则。有的认为可以适用于医疗损害责任,该原则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适用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通说认为,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双方都无过错、暂时丧失心智的损害责任、具体加害人不明,因意外情况造成损害、以及为对方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受到损害。
将公平分担损失规则适用于医疗损害责任领域,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一般条款不符,不够妥当,不宜采纳这种意见。
在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实践中无论是什么医疗事故,无论何种形式的损害,都需要遵循推定责任原则。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患者有损害的情形的话,医院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在实践中过错的程度是不容易推断的,您可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的,则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赔偿责任。 2、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中,由于一种疾...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权益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原告的胜诉权将消灭。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一、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二)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我国人口众多,发生生病和受伤的情况就多了,去医院治疗发生医疗事故的现象也是非常多的,而医院就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就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对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提交的有关医疗...


·遇到产科医疗过错案例该怎么处理
    遇到产科医疗过错案例该怎么处理 一、处理方法 医疗事故的解决途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三条解决途径: 1、双方自行协商, 2、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申请处理,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终止受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处理程序: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其家属有...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 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


·什么是医疗过错?
    什么是医疗过错?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免。 二、医疗过错怎么进行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