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

一、合伙企业的分红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不同,对股东之间的协商决议非常重视,因此,一般来说,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协商决定很多事情。

1、出资比例,按实际出资额确定。

2、根据每个人的分工,也就是岗位不同(做技术、做管理、做市场),可以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每个 岗位的工资。

3、再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可以作为分红基金,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来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好时间周期适中,能平衡淡旺季。

法律规定如下: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二、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

想要了解分红的规定,您需要确定您的企业类型。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如下:

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

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三、公司的分红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总的来说,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是取决于您的企业类型和您与其他人之间的协商结果的。如果您合伙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需要按照上文第二部分分红。如果是合伙企业,则应当按照第三部分来进行分红。在强制规定之外,您还可以就分红的具体方式、时间等进行约定。若是您对于约定的效力有所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了该怎么办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女职工正处于怀孕期间,并且此时劳动合同也没有到期的话,那此时公司是不能轻易进行辞退的,但并不是说完全不能辞退,此时对辞退怀孕女职工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而要是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了该怎么办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分公司。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应该准确的说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法人代表。公司也...


·全资子公司优缺点有哪些?
    全资子公司优缺点有哪些? 一、全资子公司有哪些优点 采用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国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 1、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另外,管理者对子公司的产出和价格...


·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包括了哪些
    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同时规定违法忠实义务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二、行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


·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
    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公司从性质上分,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性质的公司,在变更股权上也有所不同。对于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这个问题,是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回答的,但是两种形式的变更流程是差不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 首先要看公司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无时间限制,但是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吗
    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


·公司法验证规定具体有哪些
    现在国学大力鼓励自主创业,公司越来越多,而资金又是一个公司最重要的支柱。是有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运营,当股东对公司出资后,就必须有验资机构负责该公司的验证。那公司法验证规定具体有哪些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验资机构规定 第三十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


·保安公司法人的要求是什么?
    现在的社会发展非常迅速,我们国家对于保安这一方面的需求也相应的增多。因为现在有钱人多了,而且随着各种法律的逐渐完善我们国家对于每个小区都会规定要有保安。那么如果我们想开一个保安公司应该怎么做呢?保安公司法人的要求是什么呢?一是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有符合条件的保安员、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