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逃税罪应交税费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二、逃税罪认定的犯罪主体规定问题《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偷税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才可构成(税务人员作为此类犯罪的共犯除外)。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对单位判处罚金没有异议,但因偷税罪的特殊性,主要涉及到单位的财务处理问题,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的责任划分问题。按照以上两条刑法规定,单位犯偷税罪,财务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对单位的负责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法未作明文规定,特别是对于单位的负责人不知情或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熟悉的情况下,单位的负责人是否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争议。对此种情况,根据《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问题,单位负责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法律上对于逃税罪的判罚是非常严重的,因为只是涉及到经济案件,但对国家的税收体系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具体情况下,公民在发现其它个人或者公司企业存在逃税的情况下,也有依法向税务机关举报的义务,并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取证。



·职务犯罪减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务犯罪减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二、职务犯罪新规定相关法条 第一条 ...


·认定抗税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是维系政府机关正常运行、公共设施维护等国家行为的资金基础。如果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就会构成抗税罪,受到刑事追究。那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认定抗税罪?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应该如何认定抗税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立案 (一)自诉案件的种类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


·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要多久?
    若公民涉嫌构成犯罪的话,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一般会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进行刑事拘留。不过这个拘留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那通常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的话,一般要拘留多长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要多久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


·高利转贷罪及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要是以谋取暴利为目的,而利用信贷资金紧张之机,采用各种手段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他人,这种行为就是高利转贷。那么,什么是高利转贷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高利转贷罪 (一)高利转贷罪的概念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高利转贷罪...


·当事人被批捕了可以判缓刑吗
    一,当事人被批捕了可以判缓刑吗 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在法院判决时仍具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都可以宣告缓刑。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我国常见的三种诉讼类型,从名称上以及所涉及法律区分,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但是,我们也会看到现实中不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类案件。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哪些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呢?为您解答。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最...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