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多少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重庆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也是造成“缩水”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有同感。他们认为,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开发商资金不到位、相关证件未办齐等因素,开发周期可能延迟得更久。还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第三期、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此外,有的地块经过出让后,往往会在多个买家或者公司之间进行多次转让,这也无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而且对于年限我国也是有统一的标准,一般住宅的土地要比使他的土地年限要久一些,所以,在进行购买土地的时候就要看清楚自己的年限是多久,如果快要到期那么就要及时的续期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呢?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呢?我们知道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在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只有两大类,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信息,故而不知道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也不知道该如何取得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所以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规矩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方式。 二、划拨土...


·山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山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在现代这个社会,很多人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用这个事情与政府发生了争议,有的甚至是诉诸法庭,其实,我国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有着法律规定。那么,山西征地补偿1995年的标准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山西征地补偿1995年的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于土地的使用者有很重要的法律保护,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就将失去土地的使用权,所以需要给自己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很多人发出疑问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很确定的告诉你是可以的,不然过去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农民是怎么划分土地的。下面就教您后补的程序及资料: 一、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 (一)提交补办资料1、...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


·我国虽然是地大物博,但是按照人均计算的话,各种资源其实是十分
    我国虽然是地大物博,但是按照人均计算的话,各种资源其实是十分匮乏的。为了减少企业和个人在资源开采过程中的浪费行为,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国内资源的保护,早些年,我国推出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对开采矿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征收一定比例的税费,那么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税法方面的知识,简单做个了解。 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征地工作时很常见的,征地工作涉及到的人群也是非常多的,征地少不了的就是补偿,确保征地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如果征地补偿不能够按时到位会引发不少矛盾和纠纷的,但是如果真遇到补偿不到的,您就想知道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 一、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与政府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落叶松征地补偿依据是什么?
    落叶松征地补偿依据是什么? 落叶松是松树的一种,主要产于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落叶松征地补偿的依据与普通征地补偿有所差距,落地松是国家保护级植物,其赔偿标准主要是依据其占地面积、数量、树龄计算,并且乘以相应的百分比得出赔偿结果,落叶松征地补偿依据是什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一、土地抵押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