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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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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醉驾的其他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般说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处罚,除了交通行政处罚外,同时还有可能涉及形式方面的处罚。之所以说“可能”涉及,是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规定,醉驾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那么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划,则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要关押吗?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要关押吗?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要关押,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就是说不关押。所谓缓刑,它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它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被告人。对于上述被告人如果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宣告...


·拘役最短时间是多长,如何确定拘役刑期?
    拘役属于我国刑事处罚当中的主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处罚。但相对于有期徒刑来讲,拘役的强度显然没有那么大。而拘役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您知道拘役最短时间是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拘役最短时间是多久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和看守所的区别有吗?
    拘役和看守所的区别有吗?拘役和看守所两者的区别是特别大的。(一)、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


·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根据《刑法》拘役的刑期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因此如果判处犯罪分子拘役30天的话也是有可能的。那么被判拘役30的,应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30天在哪里执行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会见已决犯,应在其服刑产所——一般为看守所会见(每月2次,每次30分钟)。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


·羁押一日可否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一日可否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比如说,你在2016年3月1日被判有期3年,判决生效了,在判决生效前你被羁押了10天,那么此时在3年减去10天,就是要执行的刑期。因此,犯罪分子在被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话,日后是否能折抵刑期一日,还需要...


·刑事诉讼法有关羁押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有关羁押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1、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三十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第三款规定,“人民...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燃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包括制造系统的燃器发生装置,如煤气发生炉,净化系统的燃气净化装置,输送系统的输送设备如排送机器、输送管道以及贮存设备如储气罐等。所谓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则是指除电力、燃...


·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
    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 一、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 1、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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