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如何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如何处理?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强制执行。2、分期执行。3、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会去查明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公司账户、实物出资等等;个人的话财产会广一些,包括房产、账户、股票、车辆等等。4、不能执行的话,看各个法院法官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有区别。有些法院终止执行,被执行人可能没有后果,如果是个人,有些可能涉及个人信用、限制消费、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话,可能会处理法定代表人。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商标权的内容(一)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 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二)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商标权利它指的是我们国家当事人对于商标拥有这样的一种可以自己独立的来进行行驶的,当然除了独立行使的这样一种行为的话,它还是可以进行一定的侵权方面的认定,也就是发现他人来进行侵权行为,可以要求法院来进行赔偿判决。



·哪些交通违法可以申请撤销
    哪些交通违法可以申请撤销第一种:重复录入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重复拍摄,然后发生两次违章,这时车主在收罚单的时候要仔细看看是否有重复录入,如有重复录入的话,车主只要按照申诉流程即可申述,待交警在查明原因后就会撤销多余的违章。第二种:被套牌发现自己被套牌违章,首先要向机动车注册所在地的交警部门举报备案,由交警部门受理展开调查核实。申请复议时,车主需要提供被套牌车辆资料,包括号牌种...


·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必须交税吗
    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必须交税吗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都必须要进行报税,没有经营和盈利的企业,可以申请零报税。但是缴税并不是必须的,零报税就等于不需要交税。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元免缴增值税,其他的增值税附征的税种也可免除,但“所得税”是无法免除的,公司需交“企业所得税”,个体户需交“个人生产所得税”,所得税的多少是根据收入情况而定的,换言之,如果是亏损状态就无需缴...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是要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的,然后双方根据认定的结果来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自行车,骑自行车自己摔伤算独立的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2.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在道路上驾车行驶发生事故,往往分为很多种,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交
    在道路上驾车行驶发生事故,往往分为很多种,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交通事故,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如果是小事故可以进行私了,但选择报警时交警会来处理。如果发生爆胎事故该如何处理? 摩托车爆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 是怎样的?在下文做了相关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


·一、租的车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租的车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如果租的车属于运营型车辆才可以赔偿误工费,而具体的计算标准主要是: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到正式上岗期间损失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起计算,直到恢复营运为止,期间的定损、拆解、等待配件的时间也会计算在停运时间内。一般以天数作为计量单位,按照车辆每天的实际营运费用计算总数。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