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职工要是身患重大疾病的,此时可以向单位请病假进行治疗,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单位也是要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期的。不过这个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呢?估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
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二、职工医疗期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
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不都相同,但无论何种计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月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究竟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上文中已经作出了具体的介绍,各位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而即使职工在医疗期内,单位也是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其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至于医疗期工资怎么支付,我们将在上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2017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对于很多沈阳的城镇居民,尤其是需要自己购买医疗保险的居民而言,此时最想了解的莫过于2017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规定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比2016年执行的城镇居民医保标准,沈阳市最新调整的个人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提高的缴费标准普遍上调了10元,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所示: 一、普通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在校大学生...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具体可以分为四级,而每一级下面其实还会有更为详细的划分,其中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就是造成了患者死亡的情况,当然也是这里面最严重的损害。而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其实对应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


·患者确定医疗期后如何确定病休时间
    患者确定医疗期后如何确定病休时间?病休时间也是以医院的意见为准的,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哪些可以申请大病医保?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和医疗制度也相对完善,人们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医疗保险则是国家对我们就医人员社会保障的一种,有了医疗保险我们在就医买药时都有报销,那么有关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呢!相信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这个问题,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大病医保如何申请 目前我国大病医保是不需要购买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只要患有大病,即可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正确吗
    司法鉴定保险行业当前非常火热,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使用司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使得司法鉴定保险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内容,不过在一些地区的法院会指定司法鉴定保险办理的医院,这就让很多人都不解。那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进行到底正不正确呢?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指定正确吗 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该省12家保险公司在与客户保险理赔发生争...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和比例规定
    因为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是越来越发达了,现在政府不光关注居住在城市的公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也同样的关心在农村的朋友们的社会医疗保险的问题的,因此最近也最新制定了关于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那么项目和比例是如何规定。?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规定 1、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建立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


·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三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医疗纠纷是一种民事纠纷,是患者与医院之间发生的纠纷,通常是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医疗事故引起的。我们来看一下三明律师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


·医疗纠纷解决办法都有哪些
    医疗纠纷解决办法都有哪些说起医疗纠纷,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医疗纠纷是比较多的,但其中也只有部分人通过正确的方式来对纠纷作出了处理,比较好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医疗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纠纷解决办法都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1、医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