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了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办了营业执照就要交税吗不一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记账报税是必不可少的。不管是否盈利,是否经营,都必须要报税。但是缴税就未必,比如,没有经营的,没有盈利的企业,可以申请零报税,零报税就相当不用缴税。(一)、如果办理营业执照的是公司只要你的公司没有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公司没有开发票,那么你的公司是不用交税的,因为公司的交税是通过发票来定的。(二)、如果办理的营业执照是个体的工商户的话,个体工商户的缴纳税在国家的法律中,对此有三种规定来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1、对个体工商户营业之后,对他的店铺进行账本的检查,然后依据账本上的记录来对他进行税收,这种方式的前提必须是个体工商户是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合理合法的账本记录,可以让税收部门进行准确的计算。如果所做的账本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话,该个体工商户是不能通过这种方法进行缴纳税的,或者说将自己的账本按照相关的规定改好之后,再来进行。一般来说,税收部门进行检查账收税,那么该个体工商户的各种相关证件是十分齐全的,并且他们的账本记录的十分清楚,让税收部门一目了然。2、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定期定额的税收:关于进行定期税收,那么则代表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的规模比较小,只有几个人,不能够进行完整的精确的账本的建立,这种情况下,税收部门会通过对该个体工商户的实地考察,来对他进行合理的税收,并且会和个体工商户约定缴纳税收的时间。3、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对一些特别情况的个体工商户来进行的,一般是通过法律的规定,税务部门对其进行相关的检查发现该个体工商户不满足上面的查账税收和定期定额的税收,那么就会由税务部门对该个体工商户进行核定,决定该税收部门需要定期缴纳多少的税额。在开办公司之后才知道是要交税的,但是纳税也是有条件的,不同性质的公司,纳税的税率也是不同的。只要有收入之后,才会进行交税,没有收入就不需要交税。所以国家也是会照顾微小企业的,交税越多,说明得到的利益也就越多。



·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必须在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 (二)必须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 (三)必须是本人无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四)必须是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五)必须是本人负伤、致残或者是死亡的。按照这一标准衡量,秦某虽在上下班路线上发生了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但由于他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目前尚无法确定,因此现在还不能认...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需要在得到伤残鉴定书之后才可以获得赔偿,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


·货车改型交警怎么处罚扣几分
    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会处以200元以上罚款,但并不扣分。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而一旦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话,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话,还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货车超长处罚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货车超长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


·车祸去修车的误工费由谁负责赔偿
    车祸去修车的误工费由谁负责赔偿?1、修车的误工费应该由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负责赔偿,不过,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修车期间,营运货车或者客车可以要求营运损失,私家车可以要去替代交通工具损失,不可以要求误工费,只有对人身造成损害,不能参加工作并导致误工损失的,才能要求误工费。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


·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如果不够怎么办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买房,而不是自己去盖房子。不过买房子的时候不需要全额付款,只需要支付首付好了。那买房的时候首付要什么时候交呢?以下是为您分析关于买房首付什么时候交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首付何时交? 预售签约时即付。首先你要先看该项目五证是否齐全,特别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有的话,开发商是可以收首付开始预售的。如果没有的话,一般是先签预购意向书,也就是你所说...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