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在农村,空房子和空宅基地不同,国家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失去,那么始终都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国家收回。  另外,也是由于农村接受一切的思想传播比较慢,农村农民的思想观念转变起来是很难的,再一个,基于宅基地流转分配困难,拆迁补偿定价难以落实等等因素,这样就使得农村的空心房整治推行起来也是并不那么的理想。这样日久天长下来,那些几年甚至几十年无人居住、破败不堪的空房子仍然废弃着。“说它是家吧?却不像家,因为有院子却是没有人,说它是一块地吧?又不是一块地,哪里地里有荒草半人深的地呢?”这也就是对空心房的真实写照了。  那么国家为了解决这些长期闲置的空心房,占用土地资源的、得不到合理利用的问题,国家也出了许多拆除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资源有偿退出这些闲置的房屋。  但是空心房推出拆除补偿的标准在全国各地也是不尽相同。在四川重庆地区,一亩宅基地,补偿款为10-20万不等;而辽宁地区,中等大小的就能获得补偿款5万元。具体补偿的多少还是要看每个地方的政策的。  虽然这些补偿款对于已经落户在城里的农民来说并不算多,但一直空着也是浪费,倒不如退出获得些补偿。其实这样说起来,对农村的农民朋友来说,利益还是大于弊端的,  二、空心房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但并不是所有无人居住的房子都属于待拆除的“空心房”,属于拆除计划范围内的“空心房”主要分为以下4类:  1、长期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人来修缮的房子。  2、有安全隐患,无法再满足正常居住需求的危房,以土砖房、木房为主。  3、违规乱建的一些“空心房”。  4、宅基地标准是一户一宅,除此之外的房子也属于空心房  国家对空心房整治的补偿标准和你所处的地区以及你家宅基地的大小有关,具体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空心房的补贴各不相同,在遇到拆迁时,可以和拆迁方进行交流协商,空心房占用了土地,我们要积极配合拆迁,不要占着不用浪费资源,对于公益性的事件,身为公民我们要积极响应。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怎么申请?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担保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银行抵押贷款担保申请人提供的,并以贷款担保申请人的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担保种类。其用途可以是消费、装修、购车、留学或者创业经营等。 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担保本息的能力。 担保额度:以个人住房抵押的,贷...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


·西安市二套房政策
    西安市二套房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


·一、遗产房继承人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遗产房继承人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遗产继承协议书范本第一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二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三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被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于一九 年 月 结婚的,第二继承人随母到吕家,当时是两周岁,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又生育一女孩,即第三继承人。被继承人与第一继...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一、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民法典》由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怎么分割?
    《民法典》由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怎么分割?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婚后一方或双方...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结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通常购房者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此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因此也算是格式合同了吧,不过针对当事人之间格外约定的内容,也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那这个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