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二、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三、职责:
1、项目部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文明施工负全责,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抓文明施工,严禁以包代管。
2、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及人员。
3、建立公司、工地、班组三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四、开工准备阶段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和组织机构,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人,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2、建立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并付诸实施。
3、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4、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5、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6、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无死角,责任落实,并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7、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要逐步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9、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五、 施工阶段
1、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发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2、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
3、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总承建单位施工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土方工程在施工时严格指定地方堆放和弃土,不得随意堆放。
5、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6、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7、施工作业区域根据情况明确划分禁烟区,并设立明确禁烟标志。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8、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部合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
9、施工用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10、井道、孔洞、阳台、临边等处要有安全可靠的永久或临时栏杆或盖板,并设立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11、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活动。
12、 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13、 高层建筑施工中,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14、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认真执行。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了一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您可以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按照规定方法实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不仅可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还可以维护城市环境,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一、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吗 程序上会有这样一个步骤,但当事人可以选择不调解,要求仲裁委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


·什么叫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可以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多数都是因为劳动者本身没有小心注意,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而此时还不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才行。那到底什么叫工伤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如果说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用人单位可以积极的进行配合的话,那么员工工伤的整体处理将会十分顺利。不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大多数员工的工伤在维权的时候都是比较困难的。有的时候即使拿到工伤鉴定的结果书,但是赔偿款却迟迟拿不到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工伤鉴定结论出来,即可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且没有上述无效的情形。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如果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


·我国工厂用童工如何处理国家法律名门禁止任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我国工厂用童工如何处理国家法律名门禁止任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


·劳动合同的解除无非有两方面的原因
    劳动合同的解除无非有两方面的原因,员工或者是用人单位的问题。无论是哪方面的原因都会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用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给违约金?我们结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您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一、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