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分公司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分公司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二、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等。

(三)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七)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双方在合同中对转租问题所做规定。

(九)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十)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

应该说分公司在运营的过程当中,如果需要租房的话,租赁合同应该是分公司直接和房东签订的。假如租房的目的是为了给分公司确定固定的办公场所,这种情况下由于分公司还没有正式成立,所以,房东应该和总公司直接签订租房合同。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会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然后赚钱一定的租金。此时对于房屋出租人来讲,也是有一定义务要履行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


·有些时候租赁房屋与房东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比较长,而这期间承租
    有些时候租赁房屋与房东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比较长,而这期间承租人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无法继续租赁下去,但也不允许提前退租,此时就会选择将房屋转租出去。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转租合同的。那个人转租合同应该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转租合同范文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二手房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1、必须确认房东真实身份购房者在和卖家签订合同之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东的身份。对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真实性和房东身份证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这一点必须引起购房者的注意。2、必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纠纷,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


·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问题
    夫妻离婚对房产的处理一般针对的都是属于共同的房产,作为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而对房产作出处理之后,可能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见,在离婚房产处理过程中也是有需要考虑的地方,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主要在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总的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是:三方(买房,卖方,中间方)协商,若能达成和平解约,...


·一、购买回迁房的风险?
    一、购买回迁房的风险有哪些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回迁房都比商品房要便宜,敢于承担风险,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 1、办证时间难有保障。 对于暂无房产证情况下,如果是买家认为该物业十分“超值”,则买卖双方可以在充分协商好的前提下,采用“公证赠与”方式进行。即表...


·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在生活中,买房子之后需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缴纳税费,在缴纳税费的过程中有一项是房屋过户费,那么你了解房屋过户费用的计算吗?新房和二手房的计算方法是否一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问题。 一、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2016年新房过户费用 (1) 契税(买方承担): 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