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国《劳动法》的出台,意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安定,劳动者最在意的东西莫过于工资薪金,那么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我国《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今天,对此进行了相关的整理。一、工资薪金的意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二、《劳动法》对工资薪金的规定(一)最低工资的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全体职工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一般管理人员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我国《劳动法》对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进行了相关解释,同时,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还设有专门的机构来处理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在一定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仲裁机构的职能就能很好的显现出来。?


·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是什么?
    随着产品质量的不断被质疑,越来越多的虚假产品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国家不得不对公司这种制假售假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于这种责任最大的就属行政机关了。他们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机构,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首先应该进行惩处。那么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是什么呢? 一、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个被处...


·劳动合同到期后还用辞职吗
    如今社会,每个工作上班的人都需要跟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那很多人都会去纠结的一个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还用辞职吗?应该如何处理自己跟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不辞而别,还是口头或者书面交代,让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给您做个参考。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还用辞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想干了,劳动者是要写辞职信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到期...


·临时工管理办法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公司临时工作的人员,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它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临时工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临时工管理办法里都做了详细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强临时工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施工包括很多分项目,各个分项目综合起来才构成了整个工程。比如住宅施工当中就包括主体施工、砖墙施工、水电施工、装修施工等,各个分项也对应着不同的施工要求,验收质量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抹灰工程质量检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抹灰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规定须向劳动部门的规定可以按照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条第五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


·员工辞职注意事项是什么
    员工辞职注意事项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辞职不等于走人,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员工辞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依法提前通知企业 员工应严格依照法定的前提通知期间通知企业,如未提前通知即炒了老板的鱿鱼,即属违约。违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白白地掏一笔“辞职费”。员工违法辞职...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有模板吗? 建筑工程安全合同 一、 工程项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