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无效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无效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么1、不可以,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说,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2、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决承担违约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金。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的原因是有法可依的,对无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必要再履行所谓的责任和义务,再主张所谓的违约金也有些滑稽。其实,很多时候其中一方未必不清楚这样的合同根本就不生效,问题是对方当事人可能对事实的真相并不是调查的特别清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怎么办?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在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签,劳动者是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但是难免会遇到有些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的话,是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对于这个问题,相信您都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去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间面临着劳动合同将要到期的话,有一些人可能会想知道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的话会怎样。这个还是要看是劳动合同的哪一方不想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来决定。本站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的资料,供您参考。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怎么办?根据你的情况,怀孕又合同到期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应顺延至哺乳期满。如果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可与你协商补偿后终止合同。一、...


·合同合法性由哪个机构裁决
    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决,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起诉解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生活中我们常常要签订赠与合同,由此也引发出一个疑问,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大多数人对此都是一头雾水,许多人也常常将这两个概念搞混,实践性与诺成性是两个相反的概念,那么究竟赠与合同属于哪种类型,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专家学者们争议很大。我们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合...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需要认定合同无效的产生纠纷的,更需要向法院请求。那么在认定合同无效的纠纷中级别管辖应该怎么确定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一、书面合同生效的标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 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后,一般应接着进行最后的议程,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中签字或盖章。没有双方当...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一、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


·合同纠纷诉讼举证责任谁承担
    合同纠纷诉讼举证责任谁承担 当事人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双方要各自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在待证的事实真伪不明时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通俗的说,如果当事人对某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话,如果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事实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在合同纠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