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相信您都清楚绑架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暴力程度很高,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实践中要想对相关人员定罪处罚,就需要先判定是否成立绑架罪。究竟实践中该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一)绑架罪的既遂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被绑架者漠不关心,或者没有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去行为,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没有得到实现。
(二)绑架罪未遂也有两种情况:
1、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时,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他人救助等原因,致使绑架没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
2、行为人已经劫持了被绑架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来得及实施提出不法要求行为的。
二、绑架罪怎么举证
(一)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如证明被绑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胁、被麻醉、被强制或被骗至非法关押地点、被非法拘禁、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虐待、被伤害、被杀死等能够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绑架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证据。
如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地策划、实施或指使他人策划、实施绑架他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非法剥夺被绑架人人身自由、虐待被绑架人、伤害或杀死被绑架人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的与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取得联系,要挟被绑架人的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交易条件或接受交易条件的证据等。
根据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此时知道该怎样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只要先确定构成绑架罪,那么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发生后除了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外,还会带来财产损失,针对这部分的索赔,受害人的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可以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顺带将民事赔偿问题解决掉。按照规定,提出诉讼的方式应该是书面形式,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


·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毒品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吸毒还是贩毒,最后的结果都是坏的,而且我国对贩毒行为是严厉打击的,而且贩毒在一定程度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那么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法律规定强迫卖淫罪判多久
    犯强迫卖淫罪判多久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


·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虽然很多罪犯都想要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适用缓刑,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求要满足缓刑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限制条件。而限制条件里面就明确规定了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的,鉴于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累犯的禁止条件。累犯之所以不适用缓刑,主要是因为累犯的人身危险...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多久的刑罚?
    现在很多朋友都喜欢在家养一些小动物作为宠物,尤其是一些比较独特新奇的动物,更是爱不释手。但是从网上的一些新闻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朋友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构成犯罪。那么,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多久的刑罚?下面,跟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一、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是什么
    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是什么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办法体会得到公检法机关在侦办网络诈骗案件的时候所遇到的困难。因为大多数网络诈骗的ip地址是虚假的,作案人员也较多。但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近日在破获网络诈骗案件的时候,结合过往的经验,倒是总结出了一些关于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我们也借此来了解一下网络诈骗的这种犯罪活动。 一、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是什么? 1、...


·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也规定了证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身份和资格,在司法实践当中,证人证言对于法官最后的判决是有影响性的,每一个证人都应当秉承着客观的态度做出证言,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怎么规定的,本站我们来告诉您相关的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怎么规定的?在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规定上,我国采取的是证人出庭作证和例外原则相结合的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