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拐卖妇女罪介绍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拐卖妇女罪介绍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量刑标准拐卖妇女罪最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


(6)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


借介绍婚姻而索取财物,行为人借为男女双方做婚姻介绍人的机会,向其中一方或双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借介绍收养而索取财物,行为人借为他人介绍收养的机会


受害者 ,向收养一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又分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上述两种行为,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是否具有欺骗和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被拐卖妇女除个别情况是出于妇女自愿以外,大多数是被欺骗和违背其意志的;而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其婚姻是建立在女方自愿的基础上,并不违背其意志,不具有欺骗性。介绍收养儿童,须是出于双方自愿,特别是送养方必须是出于自愿、收养关系成立,介绍人只是起牵线搭桥作用。


2、收取财物的性质不同。拐卖妇女、儿童收取财物具有交易的性质,行为人获取的财物是妇女、儿童的身价,且数额较高;而介绍婚姻、介绍收养的,收取的财物具有酬谢的性质,不是将妇女、儿童作为买卖的对象,行为人是在婚姻、收养关系自愿成立的基础上索取酬金,数目相对较低。


3、主观目的不同。行为人拐卖妇女、儿童主观上是以出卖为目的;而介绍婚姻、


拐卖妇女儿童罪(受刑人员) 介绍收养儿童索取财物是以获取财物作为适当的酬谢。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拐卖妇女、儿童罪与诈骗罪很容易区分。但在实践中,有的妇女与他人合谋,以介绍婚姻或者被“卖”的形式设置骗局,骗取买方财物后逃走,有的妇女甚至跟“收买”者生活相当长一段时间。


(三)本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奸淫”,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有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量刑情节,但不能单独定罪。


(2)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警察成功解救受害者的。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指的是,由于犯罪分子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例如:由于罪犯采用拘禁、捆绑、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于罪犯的拐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除此之外,对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过程中犯有其他罪行的,如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杀害、伤害的,对行为人应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不管是拐卖妇女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都是违反了刑事法律的规定的,由于此种犯罪行为通常与会其他的犯罪情形一起发生,故此在发现自己的亲属被拐卖之后,必须要确定是拐卖罪还是逼婚等的罪名,并且在举报时,需要提交能证明亲属被拐卖的直接证据。




·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吗?
    有的人可能是到国外旅游的时候,认识了国内的人双方情投意合,就按照国外的规定办理了结婚手续。但由于双方之间了解的不多,因此婚后出现离婚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此时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吗 1、 国外结婚国内离婚的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因代孕协议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代孕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影响不仅是合同无效,代孕引发的监护权、抚养关系和探视权纠纷,离婚案件中因代孕产生的债务纠纷,代孕协议引发的签订方诉讼,因代孕引发的名誉权等诉讼。<{{tjlytel}}> 1、代孕是指代替不能生育的夫妇孕育子女,代孕母亲提供自己的子宫,将代孕需求夫妇的受精卵植入代孕母亲子宫,或者是由代孕委托方者提供精子与代孕母亲的卵子结合,再由代孕母亲孕育子女的行为...


·2023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由女方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在婚前赠与的财产是一方的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情况一周左右,多给法官电话追问安排时间。1、法院休庭后,只要在法院的合法审理期限内审理完毕即可。2、民事审理期限: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该怎么样证明是被胁迫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两个司法解释没有对其中的“胁迫”进行解释。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的情况。 被胁迫离婚还是被胁迫结婚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当自己有被胁迫的时候,必须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证...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


·婚姻关系证明的的出具程序
        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出具的程序
     首先、当事人提出出具《夫妻关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