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1、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财产分割。如果不同意离婚,则涉及不到财产分割问题。


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4、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二、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


1、共同协商原则。


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有的学者这样称呼)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


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可笔者同样注意到在现行的公司法律中,股东配偶的选择加入权一样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如果不允许判令身为股东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价款确系保护了股东配偶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认可仍是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导致股权无法取得,只不过变相从其他股东那里取得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更没有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不能进行协商好那么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的,但一般原告在起诉的时候都会有诉讼的请求,如果未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被告也是有权利提出来的,但也必须要符合条件,所以,不同的案件作不同的处理。







·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
     对于另一方而言,对方出轨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很多时候要求与对方离婚,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对无过错方而言,对方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此时需要有证据的证明,否则的话也是无法认定对方存在出轨行为的。下面,我们也告诉您证明出轨需要什么证据。 一、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 对方出轨能申请离婚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


·一、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怎么办?
    一、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若是没有足够的理由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钱的,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提出返还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202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202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


·一、离婚财产分割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


·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二、再婚的流程 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夫妻如果要离婚,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可以说这些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吧。 一、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通知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


·离婚与婚姻无效区别有哪些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


·中国最新婚姻法全文内容
    如果说到中国最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上次修正之后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这部婚姻法的内容吧。 婚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