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流程管理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流程管理有哪些流程?合同流程管理风险有哪些?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应该行义务,合同管理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东西,这篇文章我们将为您介绍关于合同管理的流程以及合同管理风险的一些内容,相信很多人对合同流程管理和合同管理风险有哪些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合同管理是企业重要管理内容之一,其主要目标是优化合同管理流程、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这需要对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和合同管理风险进行分析。其中,对合同管理风险分析,可以从合同管理流程入手,也可以从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因素入手。
一、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
合同管理一般经过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如图1所示。
二、按流程分析的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风险主要集中显现在履行阶段,但也隐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尤其以合同准备阶段为甚,且是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分析合同管理风险,可以从合同管理流程入手,也可以从导致合同风险的各种因素切入。企业在合同管理的每一个流程中均存在风险。按照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风险分析,可将合同风险分为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和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准备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包括合同策划风险、调查风险、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的风险、谈判风险、合同文本风险、审核风险等。合同策划风险是指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的不能满足企业战略和业务目标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合同策划的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业务目标不一致;二是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较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对于合同策划风险的主要控制方法:一是审核合同策划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目标的一致性;二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不得将需要招标管理的重大合同拆分为不重大的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签署阶段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正式签署风险、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的风险等。合同正式签署风险是指正式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严格合同印章管理,确保只为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当面签订;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纸质合同书、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方法对合同内容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单方面改动合同文书等。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分送相关部门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被送到了不相关的部门;收到合同的相关部门没有采取妥善措施处理合同;因保管不当导致合同泄密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措施是实施合同签收制度,并及时退回与本部门不相关的合同;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保管,并为合同保管提供相应的条件;建立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阶段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变更或转让风险、合同终止风险、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违约风险,即本企业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控制违约风险的主要方法是:签约前认真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等情况,尽量只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的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要求对方为履行合同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的可能或违约行为,则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等。
(四)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即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包括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执行情况评价的风险等。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归档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丢失或泄密;合同被滥用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明确规定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规定合同借阅的审批程序;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等。合同执行情况评价风险是指在合同执行情况评价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未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合同评价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兼顾全面和突出重点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制定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建立合同执行情况评价的操作指南;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等。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流程管理和合同管理风险有哪些的主要内容,在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分为,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合同对象谈判等等主要的流程,而合同管理的风险主要有在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以及在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履行阶段以及履行后管理阶段的一些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需要进行这些风险的防范,才能有效的使得合同管理更加规范以及防止合同风险的发生。


·任意撤销权随合同中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随合同中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 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


·居间合同就是定金合同吗?定金合同的属性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就是定金合同吗?定金合同的属性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


·没签合同没付定金可以毁约吗
    没签合同没付定金可以毁约吗不存在毁约问题。毁约意思是撕毁共同商定的协议、条约、合同等。毁约也不只是定义于格式文本,也体现在口头表现。毁约就是不遵守原签定的所有合同条款。违约是一个法律术语。二、交了定金但是没签合同交付的定金能退吗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


·怎么签订合同才有效 合同上摁手印的效力如何
    合同的签订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需保持谨慎,避免所签的合同会无效。具体来说,当事人应该怎么签订合同才有效呢?在过往年代,人们只要在文书上摁了手印,该文书一般都会生效。不过,在现今社会,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的效力如何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一、怎么签订合同才有效签订合同,首先要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条款是:签订合同的目的(在法律...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一、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 二...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而至于是否需要另外提交管辖...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二、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通过公布价目表向社会公众发出要...


·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一、对方限购拒绝履行合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限购拒绝履行合同的一般是不能追究违约责任的,因为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果签合同之前就限购了,受欺诈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这样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