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家知道工伤索赔技巧都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您知道工伤索赔技巧都有哪些吗?其实在进行工伤索赔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技巧,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在索赔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的。下面,我们为你介绍工伤索赔要注意的方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结合劳动争议实务,工伤索赔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对劳动关系证据的收集与保留
提出工伤索赔的前提是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则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首先是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判断劳动关系成立的基本标准。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可以参照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举证。因此,以上相关证据平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
2、工伤赔偿的相关受理机构
(1)申请工伤认定的机构。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外,应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对工伤的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机构: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具体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在接到诊断证明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面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再不服,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该鉴定为最终鉴定。
3、申请工伤赔偿的主体
(1)职工所在单位。
(2)工伤职工、近亲属和工会组织。
4、注意在工伤中可享受抚恤金的亲属范围
不是所有的工亡亲属都能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上述四点就是在工伤索赔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这也可以看作是工伤索赔技巧的内容,各位可以参考一下。工伤索赔的时候应当注意保留并收集证据,而且应当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千万不要找错对象。而要是在进行工伤索赔的时候遇到了什么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委托我们营口律师来帮你解决!



·入职十天辞职工资发吗?
    对于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就是与工资有关的问题了。实践中会有一些劳动者在入职之后十天左右可能会觉得工作环境不适合自己或其他原因而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那入职十天辞职工资发吗?相信许多朋友对这个问题都很感兴趣,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入职十天辞职工资发吗? 员工入职十天辞职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当佣人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劳动期限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合作时,一方需要提供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可以,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其需要怎样的手续?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谈论。 一、关于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一 、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


·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其实说起来,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主动地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当中的主体条款也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用人单位应该很少会存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但是却不给员工留。不过生活当中什么样的事情可能都会遇得到,就比如下面要介绍的这篇文章,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一、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1、如果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未给劳动者一份的,可以要求公司给一份...


·面对亲人的离世,不少人都难忍心中的悲痛,也常常被劳动法规定
    面对亲人的离世,不少人都难忍心中的悲痛,也常常被劳动法规定丧假几天的问题所困扰。丧假纠结几天?丧假时是否照常发放薪资?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 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您阅读。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即建筑施工组织与建筑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是以建筑产...


·社保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社保局在受理员工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时候,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时间之内不会进行受理。同样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对社保局出具工伤认定结果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要求社保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认定结果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社保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社保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


·公司以员工自离扣工资可以吗
    公司以员工自离扣工资可以吗 法律上规定,公司员工想要辞职的,只要走好流程就可以了,公司那边也就不会怎样阻止或者什么的。但有些公司认为员工自己辞职的,又没走流程会给公司带来损失,或者本身就为避免人走掉,于是就要求以扣工资为代价。 实际上,公司不可以因员工自离而克扣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自离员工因此被公司克扣工资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处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