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规程》(DBJ 04/T289-2011)是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西省地方推荐性标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实施4年来,对规范省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资料,完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建筑业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且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伤痛,也会给项目甚至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此项目安全管理有理由成为项目管理目标中最核心的目标。 为了实现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除了施工现场的人、物确保安全外,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在当前的社会现状下,显得更为重要。 而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在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上,《规程》的出台即是对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化的理论依据。安全管理资料规程对施工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安全管理资料,明确了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完善了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指导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通过安全员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资料可以达到四个目的:其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目标考核可以监督其它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其二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验收可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其三开展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可以有效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其四通过系统全面的资料反映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痕迹,有效指导今后的项目安全管理。
二、安全资料规程应用现状分析
《规程》对与施工安全密切相关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哪些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开展管理工作,留取哪些记录做了详细的规定,是一本较为完善和先进的指导施工安
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资料规程在应用过程中具有易于掌握、 便于操作的优势, 经过短期的培训大部分安全员能够熟练掌握应用该《规程》,并且在相关网站上提供了电子版的规程供使用者免费下载。 有关的软件公司也根据规程编制了该版本的资料软件, 更进一步推动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规程的普及应用。 目前在山西省的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得到普及应用。
以上就为您介绍了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应用应用现状和意义。总而言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对施工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规程》的出台即是对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化的理论依据。可以使施工单位管理部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更好地进行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双方纠纷的主要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在合同签订前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


·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分为几级
    关于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其实大多时候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治疗工伤、职业病上面,因为情况不同,花费也就不一样。针对劳动者职业病赔偿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里有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月工资标准里包含绩效考核的奖金成分,那么是包括的,但是年终奖什么奖金是不包括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二、工伤死亡认定的程序...


·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
    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由于伤害程度较重致残的,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此时,工伤赔偿对职工个人甚至整个家庭至关重要,而工伤赔偿数额大小的决定因素就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了,那么,作为工作鉴定机构的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呢? 一、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地点及组成 伤残鉴定在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唐山市政务服务...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工作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工作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一个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保障。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也是有的,公司欠薪的情况也是有的,这样的情况发生之后我们是可以举报赔偿双倍工资的。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合同期间员工毁约后果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间员工毁约后果是怎样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


·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一、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企业应付职工薪酬里面包括福利费。福利费对于职工有着激励的作用,职工得到企业更多的福利,就会用自己的工作业绩来回报企业,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留住人才。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