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并未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越来越多的政策显示会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来源于香港,并在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正式提出,意思是允许开发商将正在建设当中的房子预先出售,收取预付款的一项新房买卖制度,目前来看,预售制缺点越来越突出。


1、在预售当中购房人预先缴纳了全部款项(含银行贷款),购房人对房屋的质量难以把控,同时也存在因开发商资金断链无法完工而使购房人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据悉,不少的开发商在楼盘还没封顶时就开始预售,而从开盘到入住一般也用一两年才可以入住,对购房人是一种考验。


2、预付款的资金全部进入开发商的账户中,一方面会放大杠杆的倍数,开发商在拿到这些钱后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开发更多的项目,而源源不断预付-贷款-开发之间的循环将无限放大杠杆的倍数,一旦资金断链极易产生系统性风险。


基于此,社会上一直有人呼吁取消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二、取消预售制不该一刀切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有助于降低房企负债,也有助于降低中国的宏观杠杆率,但短期来说来会给开发商带来资金压力,有的甚至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短期看,如果取消预售制度,会带来供应量短期锐减的担忧,不利于平稳市场,房地产要进入现房销售必须要在房价平稳周期内,而且房地产市场已经基本进入存量环节时代,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降低的情况下。


当下如果取消预售制,起码50%的房地产将倒闭。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最大的考验就是那些规模小、资金实力较弱的房企,如果成行,未来房地产领域大鱼吃小鱼的态势将会更加白热化。


根据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取消商品房预售,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似乎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当前的商品房预售模式确实存在很大的弊端,但是,商品房现房销售的实施必须对传统的销售模式产生强烈冲击,如果过快实施现房销售并不能对房地产业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稳定推进。




·许多消费者在购买自己的第一套住房的时候感到无从下手,许多相关
    许多消费者在购买自己的第一套住房的时候感到无从下手,许多相关专业知识都不甚了解。在购买住房时,有“五证二书”是消费者必须注意的重要证件。那此时购买房子怎么看五证呢?这可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房子怎么看五证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四是更好地体...


·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一、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一、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要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首先,要写放弃继承书,要写清楚放弃继承的遗产部分以及表达您的自愿放弃的意思表示。之后,向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且要携带好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放弃的遗产清单。办理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这就导致了很多人都想要投资房地产开发,可是对于刚刚开始房地产开发的人来说有很多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也并不知道房地产开发要多少钱,现在就为您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估算可参照政府前...


·新婚姻法的房产分割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如今,婚姻自由的风气越来越盛行,很多人都崇尚自由恋爱。大部分女性的观点也发生了变化,对另一半的要求也提高了,其中,有房有车,似乎成了结婚的一个必要条件。而房子,就成了备受人们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房产分割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


·房屋拆迁赔偿是怎样的 怎么对房屋拆迁进行赔偿
    一、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


·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一、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有效 交易双方通过中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包含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居间服务合同,两个合同的效力相互独立,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居间合同的效力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及过错责任原则,卖方无权要求买方对中介的过错承担责任,所以即使中介已丧失经纪资质,卖方也不能以...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方式是有规定的,如果对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