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并未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越来越多的政策显示会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来源于香港,并在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正式提出,意思是允许开发商将正在建设当中的房子预先出售,收取预付款的一项新房买卖制度,目前来看,预售制缺点越来越突出。


1、在预售当中购房人预先缴纳了全部款项(含银行贷款),购房人对房屋的质量难以把控,同时也存在因开发商资金断链无法完工而使购房人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据悉,不少的开发商在楼盘还没封顶时就开始预售,而从开盘到入住一般也用一两年才可以入住,对购房人是一种考验。


2、预付款的资金全部进入开发商的账户中,一方面会放大杠杆的倍数,开发商在拿到这些钱后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开发更多的项目,而源源不断预付-贷款-开发之间的循环将无限放大杠杆的倍数,一旦资金断链极易产生系统性风险。


基于此,社会上一直有人呼吁取消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二、取消预售制不该一刀切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有助于降低房企负债,也有助于降低中国的宏观杠杆率,但短期来说来会给开发商带来资金压力,有的甚至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短期看,如果取消预售制度,会带来供应量短期锐减的担忧,不利于平稳市场,房地产要进入现房销售必须要在房价平稳周期内,而且房地产市场已经基本进入存量环节时代,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降低的情况下。


当下如果取消预售制,起码50%的房地产将倒闭。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最大的考验就是那些规模小、资金实力较弱的房企,如果成行,未来房地产领域大鱼吃小鱼的态势将会更加白热化。


根据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取消商品房预售,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似乎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当前的商品房预售模式确实存在很大的弊端,但是,商品房现房销售的实施必须对传统的销售模式产生强烈冲击,如果过快实施现房销售并不能对房地产业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稳定推进。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销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撤销合同。1、 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重大误解”指一...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这时势必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践中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


·债务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有效
    近来,房屋交易市场火爆,一方面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都希望在城市里站稳脚跟,房子成为他们的必需品,再者房屋涨价过快,供不应求,促成房屋成交量日益增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于其中风险认知匮乏,买方人不能识别房屋是否为债务房屋而引起不必要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在购买房屋时,债务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有效?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详细介绍。 一、债务房屋买卖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赔偿书是在经济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一方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的文书。 与开发商协商 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购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办的问题所困扰。实际上,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有法定的验收流程,若是验房时发现质量问题,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1、小的质量瑕疵问题 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


·商品房退房协议书如何填写?
    商品房退房协议书如何填写?手续如何办理?现在买商品房的人越来越多,买房不容易,退房更麻烦。当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了,定金也交了,拿到房子之后,却发现房屋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对于想要退房的人来说,还要经过多道程序才能完成退房,其中就关系到您都想知道的商品房退房协议书如何填写?手续如何办理?下面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 一、如何填写退房协议书? 1、出卖人:(房屋出卖人姓名)买受人:...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一、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