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一、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简单范本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双方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的类型、出现争端之后的解决方法等,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房屋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3.2试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3.3乙方服务人员的暂住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使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4.2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7.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页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只要民事主体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该房屋不是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此时就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经房屋无偿赠送给他人使用。为了避免纠纷在赠送前,通常都会先与对方协商拟定无偿赠送的合同,协议签署之后若是发生纠纷,也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处理。


·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固然很重要,但是在离婚判决的时候,法官考虑的因素和参照的法条是非常多的,不会仅仅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草率的对房屋的产权作出判决。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肯定没有考虑的太多,因此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 一、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


·盗窃学生合租房是入户盗窃吗?
    在生活中,许多年轻人由于刚进社会,经济条件不富裕,需要租合租房来缓解住房压力,减轻经济负担。但是由于小偷十分多,小偷经常会进入房屋进行盗窃,那么合租房被偷是否能够认定为入室盗窃呢?法律对入室盗窃做出了明文规定,下文我们对盗窃学生合租房是入户盗窃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 一、入户盗窃的定义 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


·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吗?
    当夫妻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到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割是很重要也是最常见的,房产夫妻双方共有的最大的财产,那么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也是夫妻双方都需要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讲一讲。 按分共有发房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一、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 对于租房者来说: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


·男婚前贷款房婚后可否加女名?如果离婚女方能享受到什么?
    男婚前贷款房婚后可否加女名?如果离婚女方能享受到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


·一、关于房屋继承遗嘱手续是什么?
    一、关于房屋继承遗嘱手续是什么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


·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安徽房地产业在不断的发展,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房屋售出。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利益的诱惑,很多人利用这种机会设置陷阱,因此面对鱼龙混杂的房产市场,买卖合同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合同也分为有效和无效的情况。所以我们总结此文为您介绍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我国现行法律对土地、房屋的管理采取的"房地一体主义"原则,根据这...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房产一、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房产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可以协议房产归其中一人所有,然后按照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房产一半的财产或现金。然后到房管局进行去名过户。二、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1、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