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的版本尽量由本方提供
每个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都是有利本方的。如果对方要修改,一般也只是修改部分内容。因此谁出版本,对谁有利。
对于付款条款。公司作为销售者的时候,要争取款到发货,公司作为购买者的时候,要争取货到付款。这个签合同的能力,主要是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的,市场在谁的手上,谁就会提出强势条款,但也是与业务员个人法律能力相关的,业务员要尽力提出有利本方条款。
对于质量条款。要注意验货的时间、地点、方法和质保期。对于大订单,尽量要求对方派人到工厂里来进行检验,以便随时改进。验货合格后,要对方书面确认。
2、合同要盖章,要签订的人签字,并保留好原件
合同书盖上公章或合同章,就代表公司认可了,合同就生效了。董事长或总经理个人签名也可以代表公司。其他业务员的签名,如果不加盖公章,是不能代表公司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主要是认公章的。因此,合同上务必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要签订合同的代表签字。
现在合同订立的形式很多,譬如传真、电子邮件,但有条件的还是要原件,便于说明事实,没有原件的容易被删改。原件要保存好,千万不要把2份原件都放在对方处。有一个例子,签合同时,甲方把2份原件都盖好,送给乙方去盖章。结果,乙方把2份原件都扣下了,而且单方面加上了有利于乙方的条款。这样的事情,打起官司来,对甲方是相当不利的。
3、送货单上,一定要对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工厂送货后,要对方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代表货收到了。有时候,收货的人和签合同的人不是同一个人,这就要在合同中列明收货人。
4、签订、履行合同的时候,要进行调查和跟踪
签合同之前,要初步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可以要求看对方的营业执照,根据对方的注册资本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如果对方不出示营业执照,可以上对方当地的工商网或工商所查询。
履行合同的时候,要经常沟通联系,一旦出现延期付款或不付款等情况,要追查原因,并立即采取暂缓发货,要求提供担保等措施。必要的时候,要去对方实地查看。
5、签订、履行合同中要及时制作和保存证据
一旦有合同纠纷,上法院打官司,首先需要的就是证据。因此:
(1)对于合同、来往函件(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重要文件资料,要完整地归档保存。
(2)履行合同发生问题时,要及时交涉。电话交涉的要留个电话记录,书面交涉的留下文件,尤其是对方传过来的回函等文件,是以后处理纠纷的重要证据。
6、业务部门要和其他部门配合,定期对账
业务员签订合同后,要和生产、质量部门配合,随时解决交货期及质量问题。要和财务部门配合,及时对账,定期发出对账单,与对方确认,以及做好相关的发票开具和收取工作。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上述的六项内容就是跟单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缺少任何一项都是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跟单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合同无效后的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无效后的后果是怎样的?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而导致合同无效。而在合同无效后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合同无效后的后果是怎样的呢?都说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当然从本质上来讲他们还是不同的,那到底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何区别?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无效后的后果是怎样的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骗取对方与之签订合同,牟取非法利益的话,这样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现实中,行为人通过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 合同诈骗3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三类合同:第一类是居间合同,一般情况下,居间合同在整个交易中最真实、最有效;第二类是买卖合同,即正式...


·一、营业执照无偿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营业执照无偿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有偿合同...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存在哪些陷阱? 一、板栗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板栗购销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 卖出人(乙方):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民法典》,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售人交售___板栗_(茶叶、生姜...


·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
    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约束赠与人与受赠人行为的合同,并不仅仅存在口头形式或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有其他的形式。而赠与合同作为一种自愿无偿的赠与行为,法定撤销的执行也有着其特殊性和程序性。那么,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赠与合同形式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


·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相关的人民的财产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类案件的主要区别在与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是个人,而合同诈骗则包括个人和单位。下面我们就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又一区别即犯罪主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而普通诈骗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一、定金担保 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需要注意的是: 1、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 2、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的,其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目标总额的20%。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期限的,合同从...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