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怎么办,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入职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在一些企业中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协议需要签订,不过入职协议是最基本的,一般都需要签订,但也有可能会有人忽视签订入职协议书的问题而且还会存在从入职到离职都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的情况怎么办呢?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怎么办

入职到离职都未签订协议合同的话,可能会导致再次就业遇到问题,资历受到怀疑,如果没有纠纷的话,可以选择到原有企业开具证明,如果不给予开具的话,可以选择上诉维护自身的权益。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三、试用期薪资为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按每日20元算,不扣除餐费;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算,扣除餐费员工入职协议书格式员工入职协议书格式。

四、乙方的薪资为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奖金则依据个人表现,按照公司的奖励制度给付)。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可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见附件一)。

七、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八、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每月出全勤可获100元全勤奖励!

九、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十、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一、甲方每月转出乙方10%的薪资作为留存薪资,该部分薪资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协议期满后的第一个月全额返还。

十二、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三个月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三、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十四、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 (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十六、在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安全条例(违规用电、用火、违规使用燃气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进入非正规的娱乐场所或网吧、到非正规的场所游泳、夜不归宿……)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十七、本协议期满前的一个月之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新一年度的聘用协议。十八、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入职协议书中会有企业的入职基本员工规定和企业对我们的要求,所以签订入职协议书一定不能马虎,还有就是一定要签订入职协议书,因为不签订入职协议书的话,后续可能会因为一些矛盾导致企业对自身不认定,这样的话就无法直接证实自身入职的情况,入职到离职都未签合同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怎样判断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之间就房屋租赁签订书面合同的,最根本的想法还是想要通过一纸合同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这也要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有约束力。那现实中,我么该怎样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判断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从哪些方面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判决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


·如何预防仓储合同纠纷
    如何预防仓储合同纠纷 1、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要认真审查仓储保管人的资格。 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严格限制,存货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仓储营业人的资...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稳定、完善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保护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承包合同,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承包者为落实农村合作经济承包经营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实质 1.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与主体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主体不变,内容变化。 2. 根据我国民法典,将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将合同内容的变更称为合同变更。 3. 所谓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或...


·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诈骗中,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是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因为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都会导致受害人的财产发生损失,为此不少人都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两者除了在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外,是有本质区别的。那么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资料为您做了一个总结。 一、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


·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作为居间的早期...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解除合同诉讼标的物就是解除合同中涉及到双方的纠纷的矛盾的经济财产或者物品,在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物的合法认定后,司法机关才能合法的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并要求责任方赔偿相关义务。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