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在离婚办好避免财产纠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怎么在离婚办好避免财产纠纷

1、可签订婚前协议

现实生活中,结婚前,很多家庭的做法是男方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家电家具。按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将来离婚,女方比较吃亏。

双方可以签一份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按照各自的投入比例分割财产。假如男方买房花了40万,女方买车买家电花了40万,那么将来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

不过,婚前协议在很多人看来是伤感情的一种做法,所以是否签订要因人而异。

2、房产证上写名字

无论是哪一方出的装修和家具家电,都不如将这笔钱投入到买房之中,这样可以要求房屋产权登记时写上自己的名字,更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三、协议离婚程序—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避免离婚的时候出现纠纷还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的夫妻并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的能力,同时这个时候双方当事人必须要有离婚的共同意向不能强迫一方离婚或者是胁迫,这种都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其次就是可以上诉离婚,等待法院判决。


·破坏军婚判几年,如何处罚破坏军婚罪?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破坏军婚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有相关行为,无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破坏军婚判几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解答。一、破坏军婚判几年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成为了普遍的现象。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并规定了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离婚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详情参考下文。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


·夫妻离婚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分配是最重要的两个问题,这些解决不好,就容易闹出矛盾。有的夫妻养育了是双胞胎子女,这就让很多人犯难,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分配才能使双方都满意,那么夫妻离婚,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吧。 一、离婚后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协议离婚时,离婚双方对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已然十分困难,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更是激烈。在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中双方都想如何争取能最大可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无论采取何种手段争夺抚养权,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让我们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的法律依据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财产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财产问题 现在社会很多小情侣在婚前就开始了同居生活,而那在同居的生活中一定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财产问题,而新婚姻法关于同居也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 二、夫妻一方终生放弃...


·协议离婚轮流抚养孩子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轮流抚养孩子要注意什么?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共同财产分割外,最大的焦点就是孩子抚养问题了,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最后孩子只能随一方生活,终究还是导致父爱或母爱的缺失,因此,在实际中,有的夫妻为了妥善解决争孩子的矛盾,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协商采取轮流抚养孩子的方式,那么,协议离婚轮流抚养孩子要注意什么呢? 一、协...


·离婚律师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律师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