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现在,租房是很多人目前的一种住房的解决办法,当租房时,房屋租凭合同是必须要签署的,签署以后双方是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房屋的租凭,履行相关条约,但是也会有些租方想单方解除房屋租凭合同,那么对于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解答。
一、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所谓协议解除,即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对于房屋、租金以及其他内容已经没有了争议,选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过这是双方协议解除,而非单方解除。所谓法定解除,即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所以说,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符合了法定情况,就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法律规定可以单方解除租房的合同如下: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如房屋无法供人正常居住,或者出租人并非所有权人且未获授权出租的,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4、《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二、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合同是租房的唯一凭证,专家提醒租客们,租房合同签订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二)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三)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单方解除房屋租凭合同条件的相关知识,签署了合同,也就意味着双方都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以及条约,如果有一方没有遵守相关的合同条约,并且拒绝履行,另一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问题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上最为关注的问题,在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由于制度的不完整性或是政策上的错误,有时候会发生欺诈,倒卖,非法买卖等行为。那么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呢?关于该问题在下文中给出了解答。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有哪些? 、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转移?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


·法院判离婚房子不给我该怎么办?
    对于一些离婚家庭,在房屋分配问题上会产生一些问题。对于法院判离婚房子不给我该怎么办呢?我们知道在涉及房产方面的问题,如果是要归到自己名下的话就需要申请房产过户,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应均等分割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下面是具体内容。 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


·一、房屋买卖三方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买卖三方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审查合同签订主体是否适格。应明确其是否为该房屋的少有所有人,如果该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则签订买卖合同时须有其他共有人的签字或书面的同意声明,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形,上述情况买受人可通过查看房屋房产证原件及到房管部门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2、协议内容应具体、明确。在协议中,应对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付款方式,税费承担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
    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的财产金额较大,因此很多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选择向法院起诉。而此时就需要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具体解答吧。一、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北京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有哪些内容
    北京房价令许多人都望其项背。因为小产权房价与一般商品房房价差距大,所以许多人转身投向小产权房。但哪些房子是小产权房呢?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北京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一系列的问题难道了一堆人,下面,将通过本文综合向您解释北京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贷款的相关内容。 一、北京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也称“...


·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
    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一、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 能否办到房贷,是商业银行说了算,一般逾期次数不超过6此就可办理。要注意,信用卡逾期后切记不可随意销卡,不良记录就会一直存在。如果是因为非个人原因而出现了不良记录,可要求银行开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如果逾期非常严重,已被列入银行“禁贷黑名单”,那就只能全款买房咯。 要特别注意的是每家贷款银行的规定不太一样,有的银行逾期还款6...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没有效,那自然就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1、口头租赁合同...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一、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则便强制拆除,但其实不用过于紧张,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人有对该通知书或者决定书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两个月内,而行政诉讼是在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提起,所以在法律上房子至少可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